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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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洛 (略) 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96
2、项目名称:洛 (略) 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44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洛宁政采磋商新(2024)0043号-1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标段#.#.44是#.4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400m3/d 浸没式超滤净水设备 1 套。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 (略)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F、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G、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 (略) (略) http://**)”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
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及《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 (略)
地址: (略) 洛宁县
联系人:刘万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洛宁 (略) 51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

项目概况

洛 (略) 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网站(http://**.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洛宁竞磋-2024-96
2、项目名称:洛 (略) 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44元
序号包号包名称包预算(元)包最高限价(元)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金额(元)1洛宁政采磋商新(2024)0043号-1洛宁县兴华镇水质净化提升项目--设备采购标段#.#.44是#.4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采购400m3/d 浸没式超滤净水设备 1 套。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等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企业采购、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支持不发达、少数 (略) 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需同时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项目中标(成交)后未担任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
3.3 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详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A、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B、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C、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D、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E、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F、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G、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中标后须通过“ (略) (略) http://**)”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5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3.方式: (略) (略) 网站(http://**.cn)上获取。
请在“ (略) (略)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后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如投多个标段(包),则应就所投每个标段(包)分别下载。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采购)文件下载。 (略) (略) 网站—办事指南内的“主体注册CA办理”和“洛阳政府采购系统操作手册(供应商用)”。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略) 网站(http://**.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0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 (略) 》《中国 (略) 》、《河南省 (略) 》及《 (略) (略) 》网站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 (略)
地址: (略) 洛宁县
联系人:刘万春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 (略)
地址:洛宁 (略) 51号
联系人:任女士
联系方式:0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方式:0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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