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O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询价邀请函
ISO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询价邀请函
尊敬的供应商:
南宁北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密封报价形式,完成ISO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报价。请报价人仔细阅读本询价邀请函,合理做出报价,在2024年10月30日18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公司做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 (略) 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本询价邀请函将作为日后合同要求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应商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 (略) 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证咨询)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章制度;
(4)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内容:ISO管理体系再认证及监督审核服务;根据采购人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一次ISO管理体系再认证服务及两次监督审核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工作相关的各类人工费、食宿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风险费、政府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为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预算:¥*.00元(人民币大写:*万零*佰**元整)
3、IS0管理体系再认证于2025年1月6日前完成,监督审核分别在2026
年1月6日前、2027年1月6日前分别进行一次,每次审核间隔期不能超过12 个月。
4、ISO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次审核监督结束,并出具相关成果材料止。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暂估合同总价的50%作为首期再认证审核服务费。
2.在每次监督审核前(即初次监督审核或再认证,认证决定日期起的12个月内进行一次),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暂估合同总价的25%。
3.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违规造成的追缴税款,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五、如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需准备询价应答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报价文件(附件1);
请供应商于2024年10月30日18时前将询价应答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略) (略) (略) 21号那考河再生水厂内,南宁北 (略) (略)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
未按以上时间和地点要求邮寄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询价应答文件的,视为放弃此次询价应答资格。
文件获取方式: (略) 会员, (略) 下载文件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南宁北 (略) (略)
2024年10 月25日
尊敬的供应商:
南宁北 (略) (略) (以下简称“ (略) ”)现邀请符合要求的潜在供应商以密封报价形式,完成ISO管理体系认证服务采购报价。请报价人仔细阅读本询价邀请函,合理做出报价,在2024年10月30日18时之前(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向我公司做出一次性不得修改的书面报价。 (略) 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本询价邀请函将作为日后合同要求的依据,具体内容如下:
一、供应商基本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 (略) 法人;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认证咨询)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章制度;
(4) (略) 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内容:ISO管理体系再认证及监督审核服务;根据采购人所建立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提供一次ISO管理体系再认证服务及两次监督审核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报价清单。
三、报价要求:
1、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实施和完成工作相关的各类人工费、食宿交通费、管理费、利润、税费、风险费、政府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相关费用(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为完成本采购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
2、采购预算:¥*.00元(人民币大写:*万零*佰**元整)
3、IS0管理体系再认证于2025年1月6日前完成,监督审核分别在2026
年1月6日前、2027年1月6日前分别进行一次,每次审核间隔期不能超过12 个月。
4、ISO管理体系认证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第二次审核监督结束,并出具相关成果材料止。
四、结算方式:
1.合同生效后,成交供应商应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暂估合同总价的50%作为首期再认证审核服务费。
2.在每次监督审核前(即初次监督审核或再认证,认证决定日期起的12个月内进行一次),成交供应商需按照采购人要求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暂估合同总价的25%。
3.因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发票违规造成的追缴税款,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赔偿。
五、如供应商参加本次报价,需准备询价应答文件,至少应包含(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已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或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的扫描件(未完成“三证合一”工商登记的);
2.报价文件(附件1);
请供应商于2024年10月30日18时前将询价应答文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略) (略) (略) 21号那考河再生水厂内,南宁北 (略) (略) ,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
未按以上时间和地点要求邮寄相关材料,或逾期送达询价应答文件的,视为放弃此次询价应答资格。
文件获取方式: (略) 会员, (略) 下载文件
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
南宁北 (略) (略)
2024年10 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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