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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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F-2024-014

项目名称: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老化管道更换、 新建机房1座、 安装水泵1台、 维修蓄水池2 座、架设供电线 路3800米及附属 工程建设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略)

(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单位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2022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8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四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获取地点为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需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陕西省 (略) 》和《 (略) (陕西省. (略) )》上发布。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 (略)

地址:宜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姝臻

电话:(略)

项目概况

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F-2024-014

项目名称: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略)

合同包最高限价:(略)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老化管道更换、 新建机房1座、 安装水泵1台、 维修蓄水池2 座、架设供电线 路3800米及附属 工程建设等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略)

(略)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2.1《 (略) 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 (略)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2.5《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2.6《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2.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2.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10《财政部 (略) 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或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宜川县云岩镇太头村饮水设施巩固提升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含年度报告)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单位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信息;
3.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近年(2022年至2023年任意一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纳的至少1个月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已缴存的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证明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3.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 (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同时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7供应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
3.8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及设备,具有可靠的质量保障和良好的售后服务;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四厅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11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交易四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8日 至 2024年11月01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30:00 (北京时间),获取地点为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需携带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 (略) 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

4.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陕西省 (略) 》和《 (略) (陕西省. (略) )》上发布。

5.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川县 (略)

地址:宜 (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 (略)

地址: (略) (略) 新区上城五号创8空间303室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姝臻

电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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