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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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的委托,对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现将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项目概况:按照《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为持续 (略) 大气环境质量, (略) (略) 域、市民投诉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开展监测,委托专业油烟检测机构对东营经济技 (略) 范围内餐饮单位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开展监测工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指令到相应地点进行监测。

预算金额(上限值):1500元/次。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须包含噪声、环境空气和废气等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的设备、人员、车辆、监测仪器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 (略) (略) 21号405室)

3.方式:

各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期间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监测仪器及设备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审查结果为准。

五、 (略) 站:本项目在东营经济技 (略) 官网上发布。

六、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楼一楼开标室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略) 南楼一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地 址: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1号4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

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竞争性磋商公告

(略) (略)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的委托,对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信誉好、实力强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采购活动,现将主要情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

项目名称: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油烟排放监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

项目编号:*#

采购人名称: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项目概况:按照《东营经济技 (略) 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联动工作机制》,为持续 (略) 大气环境质量, (略) (略) 域、市民投诉餐饮单位油烟排放开展监测,委托专业油烟检测机构对东营经济技 (略) 范围内餐饮单位根据山东省地方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开展监测工作,供应商根据采购人的指令到相应地点进行监测。

预算金额(上限值):1500元/次。

服务期限:三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营业执照(含“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供应商须获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省级资质认定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须包含噪声、环境空气和废气等内容;

3.供应商须具有相关的设备、人员、车辆、监测仪器等满足本项目需求的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对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竞争磋商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三、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四、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除外)。

2.地点: (略) (略) ( (略) (略) 21号405室)

3.方式:

各供应商如有意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请于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期间持以下有效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监测仪器及设备明细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审核后发放竞争性磋商文件。

注: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供应商最终资格的确认以磋商小组组织的资格后审审查结果为准。

五、 (略) 站:本项目在东营经济技 (略) 官网上发布。

六、响应文件提交

时间:2024年11月08日08时30分至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南楼一楼开标室

七、磋商时间和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11月0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 (略) (略) 南楼一楼开标室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管理行政执法监察支队

地 址: (略) (略)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方式:0546-*

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21号405室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0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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