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软件系统运维驻场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泰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应用软件系统运维驻场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本比选 (略) (略) 应用软件系统运维服务和驻场服务项目-标包(项目编号:ZYT-(略)-012),比选人为泰州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3项目规模:预估总金额(略)元含税(人民币)。
1.3.1服务期:一年
1.3.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
1.3.3服务范围:泰州,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4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按标段顺序选取1名中选人。
1.5中选原则:本项目划分标包,不限投限中,每标段中选一名,份额100%。
1.6本项目按标段设置最高限价,标段一最高参选限价(略)元人民币(含税),标段二最高参选限价(略)元人民币(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参选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材料。
2.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参选人在 (略)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 (略) 站核实信息为准)。
5.参 (略) 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参选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参选人参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10月29日至 2024 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3.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 | |
3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4 | 参选人联系电话(固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邮箱 | |
8 | 开票类型(增值税普用发票) | |
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参选人提供的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开票错误、无法认证等后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且代理机 (略) 理退票。 |
开户名:中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略)(略)
汇款事由:泰州杭标书费-标段X
3.1.3 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参选文件的递交4.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288号金融广场1 (略) 数 (略) 13楼1305会议室。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 邮E招( (略) )http://** 上发布。
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比选人自愿比选项目,如有异议由比选 (略) 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比选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泰州 (略)
招 标 人 地 址:/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杭方琴
电 话:(略)
电 子 邮 件: *@*89.cn
比选人:泰州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2024年10月28日
本比选 (略) (略) 应用软件系统运维服务和驻场服务项目-标包(项目编号:ZYT-(略)-012),比选人为泰州 (略) ,比选代理机构为中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3项目规模:预估总金额(略)元含税(人民币)。
1.3.1服务期:一年
1.3.2质量要求:合格,满足比选人技术规范要求及国家行业规范
1.3.3服务范围:泰州,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1.4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排名按标段顺序选取1名中选人。
1.5中选原则:本项目划分标包,不限投限中,每标段中选一名,份额100%。
1.6本项目按标段设置最高限价,标段一最高参选限价(略)元人民币(含税),标段二最高参选限价(略)元人民币(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1.参选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比选参选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材料。
2.参选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承诺能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参选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4.参选人在 (略) 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 (略) 站核实信息为准)。
5.参 (略) 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选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参选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弄虚作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6.参选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采购人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8.本项目不接受被采购人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参选人参选。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且不得分包、转包。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3.1.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 2024 年10月29日至 2024 年10月31日,每日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进行报名并购买比选文件。
3.1.2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潜在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序号 | 类别 | 信息 |
1 | 参选人名称 | |
2 | 纳税人识别号 | |
3 | 参选人注册地址 | |
4 | 参选人联系电话(固话) | |
5 | 开户银行 | |
6 | 银行账号 | |
7 | 邮箱 | |
8 | 开票类型(增值税普用发票) | |
需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注: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请确保其正确性,如因参选人提供的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开票错误、无法认证等后果,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参选人自行承担且代理机 (略) 理退票。 |
开户名:中 (略)
开户行:招商银行南京分行城西支行
账 号:(略)(略)
汇款事由:泰州杭标书费-标段X
3.1.3 比选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参选文件的递交4.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版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4日14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 (略) (略) 288号金融广场1 (略) 数 (略) 13楼1305会议室。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进行开标,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准时参加。
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邀请书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比选公告在 邮E招( (略) )http://** 上发布。
6. 其他要求本项目为比选人自愿比选项目,如有异议由比选 (略) 理答复;异议人对异议答复不满的,可申请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专家进行裁决。裁决只进行一次,比选人和异议人必须服从专家组的裁决意见。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泰州 (略)
招 标 人 地 址:/
比选代理机构:中 (略)
地 址: (略) 南祖师庵7号
邮 编:(略)
联 系 人:杭方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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