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亚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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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亚都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单户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略) (下称“我公司”)拟对拥有的 (略) 单户债权资产的本金,相应的转让溢价款、违约金、费用,与该单户债权相关的担保债权等附属权 (略) 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5日,该单户资产债权余额合计人民币45,#,具体如下:

上述债权资 (略) 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 (略) 对债权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债权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等现状,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应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二、 (略) 置的意思表示

我司对上述单户债权 (略) 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减免、协议转让、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等。

三、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要求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我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先生、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z-amc.com

地址: (略) (略) 苏州资管大厦1501室

邮编:#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六、公告期内受理征询或异议,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12-#(我公司纪律监督室)。

特别提示:本公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略)

2024年10月25日

(略) (下称“我公司”)拟对拥有的 (略) 单户债权资产的本金,相应的转让溢价款、违约金、费用,与该单户债权相关的担保债权等附属权 (略) 置。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告。

一、处置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25日,该单户资产债权余额合计人民币45,#,具体如下:

上述债权资 (略) 根据现有资料所作的描述, (略) 对债权之现状在法律上和商业价值上的任何保证和承诺。对于上述债权中的主从债权之法律效力、主从债务人、担保物等现状,请投资者自行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及决策。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最终应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二、 (略) 置的意思表示

我司对上述单户债权 (略) 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债务减免、协议转让、公开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等。

三、交易对象资格和交易条件要求

该债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外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交易条件为投资者信誉好,可按我公司要求方式付款,能够接受债权资产存在的瑕疵及购买债权所带来的风险,交易资金来源合法。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先生、潘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z-amc.com

地址: (略) (略) 苏州资管大厦1501室

邮编:#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止。

六、公告期内受理征询或异议,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512-#(我公司纪律监督室)。

特别提示:本公告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略)

2024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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