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凤凰山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凤凰山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凤凰山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23〕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凰山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23〕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成德线凤凰山停车场及同体工程选址位于北星高架以东、金芙蓉大道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呈西南~东北走向布置,目前现状主要为农田。停车场内地形平坦,地势开阔,起伏小,地形地貌条件简单。凤凰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0.29公顷,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凤凰山停车场同体工程占地面积约9.97公顷,新建建筑面积(含配套工程)约*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
2.4 计划工期:
2.4.1凤凰山停车场:852日历天,计划2024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2027年2月28日停车场移交,2027年4月30日达到初期运营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建设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提前3个月的权利。
2.4.2 凤凰山停车场同体工程:913日历天,计划2024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暂定2027年6月30日前项目移交(最终移交时间以同体工程后续建设管理单位总体工筹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建设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提前3个月的权利。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1.2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土建、机电安装建设内容),或同时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业绩和1个国内已完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机电安装项目业绩。单个施工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投融资建设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均可。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以上“独立投标人”要求,联合体成员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承担施工总承包管理任务的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合同签订日期或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业绩。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投融资建设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均可。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合同签订日期或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土建、机电安装建设内容),或同时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业绩和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机电安装项目业绩。单个施工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投融资建设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均可。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会议纪要或已完工的业主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业绩,若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各成员分工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②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 (略) 、地铁、市域快速轨道工程。类似业绩中,合同协议书如不能体现为轨道交通工程的(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需另行提供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土建建设内容包括车站(或站房)、区间、路基、桥涵、隧道、车辆段/停车场土建施工中的一项或多项;机电安装建设内容包括低压配电、通风空调、动力照明、给排水中的一项或多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工程内容或相应工程内容对应金额的,需另行提供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包括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包括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 (略) (略) 与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1+N”模式,并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个1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项目整体统筹协调(如为央企的, (略) ;如 (略) 化企业的, (略) ),应满足资质和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第二个1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的具备独 (略) 负责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应满足资质和施工总承包管理业绩要求;N(N≤1)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的具备独立法 (略) 负责施工任务,应满足资质要求和联合体成员施工业绩要求。当N=0且由第二个1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时,第二个1还应同时满足前述对N的各项要求。
3.3 其他要求
(略) 或直接、间接 (略) , (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开始登*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成 (略) (略) (http://**:1443)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 (略)
地 址: (略) 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
邮 编:*
联 系 人:技术:冉工;商务:汪工
电 话:技术:028-*;商务:028-*
2024年10月28 日
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201-*-18-01-*
市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
凤凰山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略) 域(郊)铁路成都至德阳线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发改基础〔2023〕6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 (略)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凤凰山停车场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发改基础〔2023〕68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项目建设地点: (略)
2.2 项目概况:成德线凤凰山停车场及同体工程选址位于北星高架以东、金芙蓉大道以北, (略) 以南、 (略) 以西,呈西南~东北走向布置,目前现状主要为农田。停车场内地形平坦,地势开阔,起伏小,地形地貌条件简单。凤凰山停车场占地面积约10.29公顷,新建建筑面积约*平方米。凤凰山停车场同体工程占地面积约9.97公顷,新建建筑面积(含配套工程)约*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3.1 项。
2.4 计划工期:
2.4.1凤凰山停车场:852日历天,计划2024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2027年2月28日停车场移交,2027年4月30日达到初期运营条件,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建设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提前3个月的权利。
2.4.2 凤凰山停车场同体工程:913日历天,计划2024年12月30日开工建设,暂定2027年6月30日前项目移交(最终移交时间以同体工程后续建设管理单位总体工筹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项目建设工期按照招标人要求完成,招标人保留工期提前3个月的权利。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企业,并持有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1.2业绩要求:
(1)独立投标人:
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土建、机电安装建设内容),或同时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业绩和1个国内已完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机电安装项目业绩。单个施工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投融资建设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均可。
(2)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同以上“独立投标人”要求,联合体成员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①承担施工总承包管理任务的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合同签订日期或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总承包管理项目业绩。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投融资建设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均可。
②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合同签订日期或完工日期在近5年内),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业绩(合同中须同时包含土建、机电安装建设内容),或同时具有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5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土建施工项目业绩和1个国内已完工或正在施工或新承接合同额不低于1亿元的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机电安装项目业绩。单个施工合同或施工总承包合同或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投融资建设合同中包含满足上述条件的业绩均可。
注:
①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投标人与项目业主单位(或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类似项目业绩。已完工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和竣工验收报告(或实体验收会议纪要或已完工的业主书面证明文件)复印件;正在施工或新承接业绩证明资料为项目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如是联合体业绩,若合同协议书中无法体现各成员分工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复印件,且该投标人在联合体协议中的工作内容须符合业绩要求,否则不予认同。
②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 (略) 、地铁、市域快速轨道工程。类似业绩中,合同协议书如不能体现为轨道交通工程的(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需另行提供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土建建设内容包括车站(或站房)、区间、路基、桥涵、隧道、车辆段/停车场土建施工中的一项或多项;机电安装建设内容包括低压配电、通风空调、动力照明、给排水中的一项或多项。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工程内容或相应工程内容对应金额的,需另行提供经项目业主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3.1.3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注册专业)一级(级别),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包括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拟任项目经理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轨道交通工程(不含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职务(包括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或副总工程师)。
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应为独立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或联合体任意一方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 (略) (略) 与其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1)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在本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采用“1+1+N”模式,并满足以下要求。
第一个1为联合体牵头人并负责项目整体统筹协调(如为央企的, (略) ;如 (略) 化企业的, (略) ),应满足资质和联合体牵头人业绩要求;第二个1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的具备独 (略) 负责项目施工总承包管理,应满足资质和施工总承包管理业绩要求;N(N≤1)应为联合体牵头人控股的具备独立法 (略) 负责施工任务,应满足资质要求和联合体成员施工业绩要求。当N=0且由第二个1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时,第二个1还应同时满足前述对N的各项要求。
3.3 其他要求
(略) 或直接、间接 (略) , (略) 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的除外)。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开始登* (略) (四川省)(网址:http://**)—“登录”—“交易主体”—“建设工程”,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11 月 27 日上午09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略) (略) 鼓楼南街101号丰德成达中心7层)本项目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略) (四川省)》和成 (略) (略) (http://**:1443)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 (略)
地 址: (略) 天府大道中段396号地铁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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