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鄞州公安分局裙房三楼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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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鄞州公安分局裙房三楼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宁波仲意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鄞州公安分局裙房三楼维修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鄞 (略) 裙房三楼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直接登录“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GZB(略)

项目名称:鄞 (略) 裙房三楼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板的拆除更换,室内装修、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建筑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录“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略) ( (略) (略) 567号, (略) (略) 对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略) ( (略) (略) 567号, (略) (略) 对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略) 、宁波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4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 (略) (略) 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收件人:朱宇超 联系方式:(略)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略)

质疑联系人:葛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仲意 (略)

地 址: (略) (略) 轩宇美寓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李可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略) 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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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鄞 (略) 裙房三楼维修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供应商直接登录“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GZB(略)

项目名称:鄞 (略) 裙房三楼维修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略)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施工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屋面板的拆除更换,室内装修、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等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采购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图纸、工程量清单和技术需求”。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承接工程的企业属于“建筑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以及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方可投标本项目。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供应商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供应商直接登录“ (略) ”(http://**) (略) 上报名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将被拒绝投标)

方式: (略) http://**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略) ( (略) (略) 567号, (略) (略) 对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4年11月08日 14: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 (略) (略) ( (略) (略) 567号, (略) (略) 对面, (略) 政务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室。(政采云(http://**))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 (略) -政府采 (略) 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4.其他事项: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 (略) (略) 下载。
2.其他事项:
2.1落实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浙江省 (略) 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具体操作详见供应商CA申领操作指南http://**_2/2018/11-29/2452.html)。
2.3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 (略) 、宁波 (略) 、 (略) 公共资源交易电子 (略) 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
2.4供应商提交备份电子投标文件方式:
2.4.1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本项目开启时间前一日16: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采购人概不负责。
备份电子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 (略) (略) 嘉恒广场写字楼B座10楼
收件人:朱宇超 联系方式:(略)
2.4.2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可安排一名授权代表递交至开标室,详见电子显示屏。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1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赵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略)

质疑联系人:葛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仲意 (略)

地 址: (略) (略) 轩宇美寓2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朱宇超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李可斌

质疑联系方式:0574-(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略) 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 (略) (略) (略) 16号

传 真:/

联 系 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略)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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