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生活源废旧物资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关于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生活源废旧物资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征询意见公示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对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有关社会风险评估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生活源废旧物资)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
(2)迁建选址:开化县华 (略) 18号(开化 (略) 场)
(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用先租后买的形式,场地占地面积30亩。利用原有和新购置的打包机、磁选机、撕碎机、秸秆粉切一体机、成型机等设备,收集开化县和部分县外省内的一般固废、废旧物资,最终形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
(4)项目总投资:(略)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承担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生活源废旧物资)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及该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评估主体决策参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2)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关心的问题;(3)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4)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有关诉求;(5)公众对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措施与建议;(6)其他一些意见和建议。(非社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征询范围内)。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
四、联系方式
(1)评估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浙江振邦 (略)
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2)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人:吾先生,联系电话:(略)
2024年10月28日
根据《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浙委办发〔2019〕53号)文件相关规定,为了充分了解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相关方对工程建设的意见,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促进社会稳定,现对该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进行公示,向公众公开有关社会风险评估的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和建议。
一、工程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生活源废旧物资)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
(2)迁建选址:开化县华 (略) 18号(开化 (略) 场)
(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采用先租后买的形式,场地占地面积30亩。利用原有和新购置的打包机、磁选机、撕碎机、秸秆粉切一体机、成型机等设备,收集开化县和部分县外省内的一般固废、废旧物资,最终形成一般工业固废、处置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
(4)项目总投资:(略)万元。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与承担本项目社会风险评估工作的单位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表达对再生资源(一般工业固废、生活源废旧物资)收集、分拣、打包、回收销售中心项目及该项目社会维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供评估主体决策参考。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1)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了解程度;(2)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看法和关心的问题;(3)项目建设对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4)公众对项目实施的有关诉求;(5)公众对防范和化解社会风险的措施与建议;(6)其他一些意见和建议。(非社会风险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公众征询范围内)。
三、公示说明
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7日(2024年10月29日—2024年11月4日)。
四、联系方式
(1)评估实施主体
单位名称:浙江振邦 (略)
联系人:夏女士,联系电话:(略) ,电子邮箱:*@*q.com
(2)评估主体
单位名称: (略) (略) (略)
联系人:吾先生,联系电话:(略)
2024年10月28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