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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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高新区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是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项目概况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南大道2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
预算金额:82.(略)万元
最高限价:82.(略)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2.(略) 82.(略) 其他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代办人员队(略)开展代办制工作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 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 〔2020〕123 号)要求执行;(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到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南大道218号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须持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天津万泽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地址:天津滨 (略) 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泽 (略)
地址: (略) (略) 南大道218-222号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玮
电 话:022-(略)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天津万泽 (略)

2024年10月28日



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 (项目编号:(略))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发布来源: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项目概况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略) 南大道218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2024年度审批服务代办劳务派遣项目
预算金额:82.(略)万元
最高限价:82.(略)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是否设置最高限价 预算(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目录 采购需求
第1包 82.(略) 82.(略) 其他服务 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代办人员队(略)开展代办制工作服务)。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4)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5)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政府采购节能环保清单(最新期);(6)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 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略) 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 〔2020〕123 号)要求执行;(7)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供应商须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3)供应商须提供2023年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供应商须提供自2024年1月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依法免缴纳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税务机关出具的免税证明文件;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由相关管理部门出具的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供应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到 2024年11月04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略) 南大道218号
方式: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须持营业执照或其他证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1月18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长江道众望大厦C座5层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天津万泽 (略) 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 (略) (略) (略) 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政务服务办公室(天津滨海高新技术产 (略) (略) )
地址:天津滨 (略) 华苑科技园开华道20号
联系方式:022-(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万泽 (略)
地址: (略) (略) 南大道218-222号
联系方式:022-(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玮
电 话:022-(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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