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略) 发 (略) 以金发改发【2021】19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 (略) (略) 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总工期249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 (略) (略)
2.4项目建设的总内容:人工湖治理工程、道路工程、园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2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4年07月- 2024年0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 (略) ”(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0时至2024年11月06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招 标 人: (略) (略) 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 (略) (略) 发 (略) 以金发改发【2021】19号文件批复,项目资金已落实,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招 (略) (略) 水务综合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伊春市金林区大丰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二期)
2.2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4年11月2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7月31日,总工期249日历天(具体以实际情况为准)。
2.3建设地点: (略) (略)
2.4项目建设的总内容:人工湖治理工程、道路工程、园林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实际工程量清单为准)
2.5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招标控制价:#.2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违法现象。
3.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经理注册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为在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及近 3 个月(2024年07月- 2024年09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具有盖社保机构章),保证证明材料真实有效,招标人将查询所报人员社会保险是否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投标资格,且未承担其他在建项目。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工长(施工员)1 人、质检员(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技术负责人须提供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工长(施工员)须提供岗位证书、质检员须提供岗位证书(外省企业提供相应证书),安全员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并证企相符且有效。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 (略) ”( http://**)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 (略) ”上的“ (略) ”,下载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下载时间为2024年10月30日00时至2024年11月06日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关于黑 (略) 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 (略) ”在线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 (略) 上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均为2024年11月19日09时00分。
5.2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现场踏查具体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 (略) 上进行。
7、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 (略) (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 (略) (略) (略)
招 标 人: (略) (略) 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 (略)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略) 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 (略) 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 (略) 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 (略) ”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 (略) ""中的《服务指南》黑龙 (略) 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 (略) 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