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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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精神,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已列入省农业农村厅 2025 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安排。为做好项目前期筹划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山西省预制菜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 按照“四有”原则申报,即农产品资源有优势、产业发展有基础、企业有意愿和实力、联农带农有机制。

农产品资源有优势:立足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和发展优势,聚焦 1-2 种主导品类,延伸完善产业链条。

产业发展有基础:在县域范围内,有一定的农产品加工基 础,初步形成龙头带动、集聚发展的效应。

企业有意愿和实力: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制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 在预制菜产业发展上有投资意愿并且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

联农带农有机制:意向企业能够为农户提供就业岗位,通过订单式、契约式、分红式等方式与农户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带动农民增收。

建设任务、主体要求、支持环节等要求参照《2024 年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晋农发〔2024〕28 号),其中企业年产值要求调整为不低于拟申请省级补助资金的 4 倍。


二、工作流程

按照企业申请、县级推荐的程序,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企业申请:由经营主体填写项目申请表,对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盖章后报县 (略) 。

县级推荐:县 (略) 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请工作,从提交申请的企业中遴选 1-2 个经营主体按序进行推荐。

三、补助标准

预制菜产业链建设环节,每个项目县总投资不少于(略)元,甚中企业自筹资金不少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用于设备购置的资金不超过50%。

四、相关要求

1. 有意愿的企业要积极申报,于 2024 年 11 月 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县 (略) 。

2. 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支持过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不得 与农业农村厅 2025 年度其他项目重复申报。

联系人:王鹏 (略)

附件:b4b43dbe4ad(略)a409b(略)e.gif2025年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申报表.docx


平遥县 (略)

2024年10月29日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党组会议精神,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已列入省农业农村厅 2025 年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安排。为做好项目前期筹划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山西省预制菜产业高 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 按照“四有”原则申报,即农产品资源有优势、产业发展有基础、企业有意愿和实力、联农带农有机制。

农产品资源有优势:立足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和发展优势,聚焦 1-2 种主导品类,延伸完善产业链条。

产业发展有基础:在县域范围内,有一定的农产品加工基 础,初步形成龙头带动、集聚发展的效应。

企业有意愿和实力:在我省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预制菜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规范, 在预制菜产业发展上有投资意愿并且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

联农带农有机制:意向企业能够为农户提供就业岗位,通过订单式、契约式、分红式等方式与农户间建立利益联结机制, 带动农民增收。

建设任务、主体要求、支持环节等要求参照《2024 年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晋农发〔2024〕28 号),其中企业年产值要求调整为不低于拟申请省级补助资金的 4 倍。


二、工作流程

按照企业申请、县级推荐的程序,遴选项目实施主体。

企业申请:由经营主体填写项目申请表,对照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盖章后报县 (略) 。

县级推荐:县 (略) 组织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请工作,从提交申请的企业中遴选 1-2 个经营主体按序进行推荐。

三、补助标准

预制菜产业链建设环节,每个项目县总投资不少于(略)元,甚中企业自筹资金不少于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中用于设备购置的资金不超过50%。

四、相关要求

1. 有意愿的企业要积极申报,于 2024 年 11 月 1日前将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上报县 (略) 。

2. 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支持过的企业不得重复申报。不得 与农业农村厅 2025 年度其他项目重复申报。

联系人:王鹏 (略)

附件:b4b43dbe4ad(略)a409b(略)e.gif2025年预制菜产业培优项目申报表.docx


平遥县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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