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债发行全球协调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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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债发行全球协调人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略) 境外债发行全球协调人项目,项目业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境外债发行全球协调人项目;

2.1.2发行方式: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拟采取公开发行方式,承销费率不超过0.4%/年,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不超过*美元,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不超过*美元;

2.1.3发行币种:美元或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转化任意货币发行);

2.1.4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全球协调人公开招标确认中标之日起至注册项下发行的境外债券兑付结束,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选定的主承销 (略) 本次发债提供综合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次债券申报发行有关材料的制作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并获得通过;根据发行人的要求组织债券的发行和承销、推荐法律顾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中国大*境外机构 (略) 注册证书;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金融牌照;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 (略) 罚等不良记录;

3.3目前被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暂停境外债券承销资质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代表具有主承销资格的总部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时,须取得具有相应经营 (略) 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总部书面唯一授权;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时,除授权文件以外,其余投标材料可使用分支机构相关公章及法人章。每家总部最终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债券承销资格。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两名成员。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其中,推荐律所可由联合体中的其他成员分担)。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6)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说明联合体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北 (略) 开标室(河 (略) (略) 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层)。

4.3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或中国大*境外机构 (略) 注册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3)联合体协议,(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报名资料通过后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

4.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 2024 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北 (略) 开标室(河 (略) (略) 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工人街2号明日郡商务楼主楼17层

联系人:李琳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1404室

联系人:赵倩

电话:031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略) (略) (略) 境外债发行全球协调人项目,项目业 (略)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 (略) (略)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 (略) (略) (略) 境外债发行全球协调人项目;

2.1.2发行方式:为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本次拟采取公开发行方式,承销费率不超过0.4%/年,发行人境外法律顾问不超过*美元,承销商境外法律顾问不超过*美元;

2.1.3发行币种:美元或人民币或其他币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由转化任意货币发行);

2.1.4合同履行期限:本次全球协调人公开招标确认中标之日起至注册项下发行的境外债券兑付结束,以双方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1.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2招标范围:本次选定的主承销 (略) 本次发债提供综合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次债券申报发行有关材料的制作及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并获得通过;根据发行人的要求组织债券的发行和承销、推荐法律顾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合法注册的金融机构,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中国大*境外机构 (略) 注册证书;持有香港证监会颁发的第1类金融牌照;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丰富的债券承销经验;

3.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近三 (略) 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 (略) 罚等不良记录;

3.3目前被国家发改委等相关部门暂停境外债券承销资质的不得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接受分支机构代表具有主承销资格的总部投标。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时,须取得具有相应经营 (略) 债券承销业务资格的总部书面唯一授权;分支机构参加本次投标时,除授权文件以外,其余投标材料可使用分支机构相关公章及法人章。每家总部最终只能有一个投标人参与投标;

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文件中必须包含联合体协议且联合体协议中必须指定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具有债券承销资格。

(2)联合体组成不得超过两名成员。

(3)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递交、异议、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其中,推荐律所可由联合体中的其他成员分担)。

(4)合同签订前联合体成员变更或解体或有成员退出的,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须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联合体自动放弃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签订合同。

(6)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说明联合体双方各自承担的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9:00-11:30,14: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河北 (略) 开标室(河 (略) (略) 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层)。

4.3方式: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予受理):(1)营业执照或中国大*境外机构 (略) 注册证书副本,(2)资质证书,(3)联合体协议,(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报名资料通过后发布电子版招标文件。

4.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时间: 2024 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河北 (略) 开标室(河 (略) (略) 国际丽都2号楼1单元14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略)

地址: (略) (略) 工人街2号明日郡商务楼主楼17层

联系人:李琳

电话:0311-*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50号国际丽都2号楼1404室

联系人:赵倩

电话: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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