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团风县 (略) 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团风县 (略) 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团风县 (略) 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元
最高限价:23.#元
采购需求: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三、供应商询价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前往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领取询价文件。
2.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询价文件等资料。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时。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3、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时。
五、询价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 《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先瑞 (略) (http://**)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 (略)
地 址:团风县团 (略) 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 系 方 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建英
电 话:0713-#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团风县 (略) 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团风县 (略) 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团风县 (略) 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3.#元
最高限价:23.#元
采购需求:主江取水泵船电缆线采购,详见第四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询价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 (略) ;(http://**.cn)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不良行为记录;
2、营业执照合格有效。
三、供应商询价文件获取:
1. 凡有意参与本项目询价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0月21日起至2024年10月23日16:30时前(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时间除外)携带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受委托者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托者身份证原件前往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领取询价文件。
2.本项目不采用邮寄的方式发售询价文件等资料。
四、询价响应文件递交:
1、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时。
2、询价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3、询价开始时间:2024年10月25日上午9:00时。
五、询价地点:湖北 (略) (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鄂建文〔2023〕35号 《湖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参考标准(试行)》标准向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项目公告及其它信息均在湖北先瑞 (略) (http://**)上发布。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团风县 (略)
地 址:团风县团 (略) 6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团风县新政务服务中心旁建筑大厦13楼
联 系 方 式:07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建英
电 话:0713-#
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1日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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