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州区鑫奥网咖个人独资丽丰一品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项目设立公示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阜阳市颍州区鑫奥网咖个人独资丽丰一品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项目设立公示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略) (略) (略) 咖(个人独资)丽丰一品店

地 址: (略) (略) 清河街道 (略) 139号丽丰一品A15楼101、201室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 (略) 服务

经营负责人:李洪亮(男,1997年1月出生, (略) 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 (略) (略) 文化 (略) 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58-(略)

受理人姓名:陈梦楠

地 址: (略) (略) 100号二楼

邮 编:(略)

(略) (略) 文化 (略)

2024年10月15日

根据文化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 称: (略) (略) (略) 咖(个人独资)丽丰一品店

地 址: (略) (略) 清河街道 (略) 139号丽丰一品A15楼101、201室

经济类型: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经营范围: (略) 服务

经营负责人:李洪亮(男,1997年1月出生, (略) 人)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 (略) (略) 文化 (略) 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10月15日至2024年10月28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的以下条件:

1.中小学校、幼儿园出入口最低交通行走距离200米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 (略) 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 (略) 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擅自设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 (略) 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电 话:0558-(略)

受理人姓名:陈梦楠

地 址: (略) (略) 100号二楼

邮 编:(略)

(略) (略) 文化 (略)

2024年10月15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