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关于开展医药产品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 (略) 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 (略) 部署,现就开展医 (略) 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 (略) 统一门户提交医 (略) 申请,我省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 (略) 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11月1日起,凡国家 (略) 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 (略) 统一门户向我 (略) 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 (略) ”的产品信息按照我 (略) 政 (略) 。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 (略) 网上服务大厅”(http://**#/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 (略) 全国联审通办”或“ (略) 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 (略) 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 (略) 。试运行期间,对联审通办申请随时受理,自11月1日起每半月集中公示。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方式:0531-#、8919(药品)
0531-#、8917(耗材)
山东省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各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高效办成一件事”医 (略) 事项提质增效,根据国家 (略) 部署,现就开展医 (略) 全国联审通办试运行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一次提交、一省核验、全国通享”的原则,医药企业在国家 (略) 统一门户提交医 (略) 申请,我省核验产品和价格等信息并按规 (略) 事项,核验信息在全国各省通用共享。
二、申报范围
自11月1日起,凡国家 (略) 发布了23位编码的西药、20位编码的中成药和27位编码的医用耗材,相关医药企业可通过国家 (略) 统一门户向我 (略) 申请。我省将对向我省提出“ (略) ”的产品信息按照我 (略) 政 (略) 。
三、操作流程
(一)企业提交申请。注册登录“ (略) 网上服务大厅”(http://**#/unitLogin),进入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点击“服务规范”图标,选择“挂网申报规范”菜单之下的“ (略) 全国联审通办”或“ (略) 全国联审通办”,按系统要求选择相关产品、填 (略) 和价格等信息,保存提交。
(二)省 (略) 。试运行期间,对联审通办申请随时受理,自11月1日起每半月集中公示。试运行结束后,将根据试运行期间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联系方式:0531-#、8919(药品)
0531-#、8917(耗材)
山东省 (略)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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