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岳阳至宜昌高速公路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HBJT-JCJSGS-#
1.3服务地点: (略) 、 (略)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基础代理费(#元)+风险代理费;
1.6服务期:从合同协议书签订开始至采购人与中 (略) (略)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再审完全终结(包括诉讼完全终结、 执行完全终结)为止;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1.8其他: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 (略)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9 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公告在湖 (略) (略) (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江陵县郝 (略) 25号湖北交投 (略) 105室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叶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 027-#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省、 (略) 、 (略) 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事务所成立 8 年(含)以上。 2、属入选湖北 (略) 法律顾问备选库(2024-2026年)的律所。 |
注:1、供应商应提供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如为律所分所的,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且仅能以其分所获得的为准,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 5 年内承接过 1 项案件诉讼标的额不低于#元的建设工程纠纷法律事务服务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时间要求: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 (略) 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 (略) 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企业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1 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 10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承诺函);近 5 年内担任过1 项案件诉讼标的额不低于 1000 万的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事务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2、律师: 2 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 3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承诺函);具有类似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经验。 |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自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湖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 (略)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概况及采购范围1.1项目名称: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
标段名称: /
1.2采购编号:HBJT-JCJSGS-#
1.3服务地点: (略) 、 (略)
1.4采购内容及范围:岳阳至宜 (略) 石首至松滋段项目再审专项法律服务。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5采购预算:基础代理费(#元)+风险代理费;
1.6服务期:从合同协议书签订开始至采购人与中 (略) (略)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再审完全终结(包括诉讼完全终结、 执行完全终结)为止;
1.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
1.8其他: / 。
2.供应商资格要求2.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详见采购公告附录。
2.2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的,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满足本条第2.1 款、2.2款规定的要求;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采购项目,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3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对1个标段竞标;每个供应商允许中1个标。
3.采购文件的获取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竞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 (略) (略) (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进行注册登记。
3.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2024年11月01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平台”,在所竞标标段下载采购文件。联合体竞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采购文件。未按规定从“平台”下载采购文件的,采购人 (“平台”)拒收其响应文件。
3.3采购 (略) 服务费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响应文件的递交4.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05日 9 时30分
4.2响应文件的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截止时间前,登录“平台”,选择所竞标标段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CA数字证书上传。供应商完成响应文件上传后,“平台”即时向供应商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平台”)将拒收。
4.3响应文件的制作、网上递交、开启环节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门户(“平台”—帮助中心—CA办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采购公告在湖 (略) (略) (http://**)上发布。
6.评审办法本次采购评审采用 综合评分法 。
7.其他/
8.联系方式采 购 人: (略) (略)
地 址: (略) 江陵县郝 (略) 25号湖北交投 (略) 105室
联 系 人:蔡女士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湖北 (略)
地 址: (略) (略) 四新大道28号湖北交投大楼西塔光明中心34楼
联 系 人:叶女士、桂先生
联系方式: 027-#
附 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同时具备: 1、具有省、 (略) 、 (略) 司法行政机关核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且事务所成立 8 年(含)以上。 2、属入选湖北 (略) 法律顾问备选库(2024-2026年)的律所。 |
注:1、供应商应提供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如为律所分所的,其所提供的证明材料能且仅能以其分所获得的为准,否则视为不符合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企业业绩要求 |
近 5 年内承接过 1 项案件诉讼标的额不低于#元的建设工程纠纷法律事务服务业绩。 |
注:1、业绩证明材料要求:须附合同协议书彩色扫描件,若上述材料无法体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的技术指标和供应商完成的具体任务,应提供发包人(或委托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否则该业绩将不予认可。
2、时间要求:近5年,指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自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企业信誉要求 |
供应商应同时具备: 1、 (略) 于被责令停业状态; 2、 (略) 于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 3、没有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有 (略) 罚的部门作出明令禁止参与投标并且 (略) 于处罚期内; 4、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 (略) ”(http://**)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注:提供供应商声明(见响应文件格式内容) |
企业人员要求 |
1、项目负责人: 1 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 10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承诺函);近 5 年内担任过1 项案件诉讼标的额不低于 1000 万的建设工程纠纷的法律事务服务业绩的项目负责人。 2、律师: 2 人,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 3 年(含)以上律师执业经验(提供承诺函);具有类似建设工程项目专项法律服务项目的经验。 |
注:1、供应商应提供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证书的彩色扫描件。以及供应商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自2024年5月份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2、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协议书的彩色扫描件。若提供的合同协议书无法表明上述要求的工作内容或技术指标,应由签订该合同协议书的发包人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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