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
(二)项目内容
开展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明确未来3—5年内推进全省用水权交易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关键安排;制定符合海南省实际的取用水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要求,支撑初始水权分配后和用水权交易后的日常监管需求。
(三)经费预算
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最高报价*元以内,来源省本级财政资金。
申报单位应对上述项目工作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需在水资源管理、水权交易类项目上有相关业绩和研究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水资源管理、水权交易等方面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报价书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二)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 (略) 、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其中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五)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书面报价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和邮件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书和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 (略) (略) 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办公楼324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
(三)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 (略) 陈女士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10月29日
海南省水务厅关于遴选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承担单位的公告
根据我厅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现向社会公开遴选《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承担单位。
一、项目内容
(一)项目名称
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
(二)项目内容
开展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明确未来3—5年内推进全省用水权交易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等关键安排;制定符合海南省实际的取用水监管制度,进一步落实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的要求,支撑初始水权分配后和用水权交易后的日常监管需求。
(三)经费预算
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最高报价*元以内,来源省本级财政资金。
申报单位应对上述项目工作进行一次性书面报价,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可能发生的差旅费、会议费、专家劳务费等。报价单位采用人民币,单位为元,并盖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四)资格条件
1.国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 (略) ”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申报单位需在水资源管理、水权交易类项目上有相关业绩和研究成果,较为熟悉海南省水资源管理、水权交易等方面的情况;项目负责人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申报单位及其驻琼分支机构无失信记录等。
二、有关申报要求
(一)报价书应包括:法人授权委托书、报价函、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书)以及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上复印件加盖公章)。报价书一经受理,即被视为认可本公告要求,不可撤回。
(二)申报人填写《海南省水务厅公开遴选项目申请书》,提 (略) 、内容、方法、进度安排、经费预算等。
(三)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技术力量、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其中项目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含项目负责人)。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5日(以接收时间为准)。
(五)我厅将组织对项目申请书进行评审,按照评分择优遴选承担单位,并签订委托合同。
(六)项目最终成果的产权归海南省水务厅所有,承担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
三、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书面报价只接受现场报价,不接受邮寄和邮件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书和申请书应加盖承担单位公章,纸质版一式五份(电子光盘1份)直接送至 (略) (略) 琼山大道11号海南省水务厅办公楼324室(信封上需注明“海南省用水权交易全链条制度建设研究项目申报”并告知联系人)。
(三)本项目由我厅水资源与节 (略) 陈女士负责,未尽事宜电话联系沟通0898-*。
海南省水务厅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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