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校区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呈贡校区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招标项目云南中医药大学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1项目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2.2本项目招标规模:(略).00元。学生公寓B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略)万元,总建筑面积(略).91平方米。
2.3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 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
2.4资金来源:自筹。
2.6磋商范围:完成云南中医药大学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包含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具体如下:
一、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的前期规划、施工成本及其他各种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审核,完成学校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工作,并书面出具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完成项目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
(3)若本项目需要接受政府审计,则需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的政府审计。
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等有关规定,对学校提交的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复审,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及相关成果资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质量标准,确保成果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工作全部结束。其中:
(1)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时限:合同签定后20日内。
(2)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完成时限:合同签定后30日内。
注: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8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省、州(市)现行相关审计、工程造价、财务决算的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证书,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略) 提供自成立次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略) (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 (略)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即可。
3.3项目组成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供应商为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②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在1.(略)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或总投资额在(略)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的建设规模或项目总投资额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注册人员。
(2)拟派项目财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财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供应商为财务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财务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②拟派财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拟派财务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财务负责人姓名。
注:拟派项目财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
(3)其他人员要求:
①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工程造价或审计、会计技术能力,除项目总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外,须配备的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含土建1人、安装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成员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进行配备。
②配备的其他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供应商为所配备其他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的其他人员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供应商应承诺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承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牵头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类别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不同资质类别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不同类别资质等级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
⑧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 (略) ( (略) (略) 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除应满足
以上条件外还应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联合体投标(磋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仅需牵头单位获取即可。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 (略) ( (略) (略) 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云南中医药大学
联 系 人:浦老师
地址: (略) (略) (略) 1076号。
联系电话:0871-(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 系 人:吴艳萍、赖俊春、杨金龙
联系电话:(略)
本招标项目云南中医药大学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招标人为云南中医药大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2.1项目名称:云南中医药大学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
2.2本项目招标规模:(略).00元。学生公寓B栋项目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为(略)万元,其中:工程费(略)万元,总建筑面积(略).91平方米。
2.3项目实施地点: (略) (略) 1076号云南中医药大学。
2.4资金来源:自筹。
2.6磋商范围:完成云南中医药大学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项目的全部内容,包含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及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具体如下:
一、竣工财务决算编审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对项目的前期规划、施工成本及其他各种与项目相关的费用审核,完成学校 (略) 二期工程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工作,并书面出具项目竣工财务决算报表、竣工财务决算说明书及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2)完成项目财产物资的盘点核实。
(3)若本项目需要接受政府审计,则需配合完成项目竣工决算的政府审计。
二、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标准等有关规定,对学校提交的 (略) 二期预留项目学生公寓B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全面复审,并出具审核报告。审核报告及相关成果资料应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及质量标准,确保成果资料真实、完整、准确、有效。
注:招标人保留调整服务范围的权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成交人须无条件予以配合。
2.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审计服务工作全部结束。其中:
(1)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时限:合同签定后20日内。
(2)竣工财务决算编审完成时限:合同签定后30日内。
注:具体服务期限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8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省、州(市)现行相关审计、工程造价、财务决算的规定,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
2.9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备工程造价咨询能力和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具有分所营业执照的会计师事务所分支机构)执业证书,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略) 提供自成立次年至202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应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略) (成立不满1年)提供自成立之日至响应文件 (略) 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或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近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只需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财务审计报告及审计报表即可。
3.3项目组成员要求:
(1)拟派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提供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必须注册在投标单位,且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供应商为项目总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②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在1.(略)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目或总投资额在(略)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结算审核造价咨询服务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项目的建设规模或项目总投资额以及项目负责人姓名)。
注:项目总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注册人员。
(2)拟派项目财务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拟派项目财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会计师证书,且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并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供应商为财务负责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的项目财务负责人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②拟派财务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拟派财务负责人2021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证明材料须能体现财务负责人姓名。
注:拟派项目财务负责人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注册人员
(3)其他人员要求:
①其他人员应具备相应工程造价或审计、会计技术能力,除项目总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外,须配备的造价人员不少于2名(含土建1人、安装1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单位;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成员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实施需要进行配备。
②配备的其他人员必须为供应商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供应商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和2024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供应商为所配备其他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拟派的其他人员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提供书面承诺。
3.4信誉要求:
(1)供应商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供应商未被“中国执行 (略) (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信誉要求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5供应商应承诺对所提交的业绩资料、信誉、证书、证件、证明的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发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招标人除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磋商保证金外,并向相关部门报告其不良行为。供应商将自行承担相关后果及法律责任。(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承诺)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磋商),若为联合体投标(磋商)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须由工程造价咨询机构作为牵头人,会计师事务所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个,每个联合体成员只能组成一个联合体参与本次投标;
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两个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文件中“供应商”一词亦指联合体牵头人(即也代表联合体的所有成员);
⑦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同一类别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最低资质等级确定。不同资质类别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进行认定,不同类别资质等级应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最低要求;
⑧法律法规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规定。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请供应商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于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云南 (略) ( (略) (略) 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获取。
(2)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600元/份,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除应满足
以上条件外还应带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联合体投标(磋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仅需牵头单位获取即可。
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上午10时00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云南 (略) ( (略) (略) 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 (略) (http://**)上发布,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略) 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 标 人:云南中医药大学
联 系 人:浦老师
地址: (略) (略) (略) 1076号。
联系电话:0871-(略)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 (略)
办公地址: (略) (略) 中段固地尚诚商务中心B座21楼
联 系 人:吴艳萍、赖俊春、杨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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