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市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需市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运 (略) 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项目
1.2采购编号:【HXZB】(略)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预算金额:(略)元/每年 最高限价:(略)元/每年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每年) | 包最高限价(元/每年) |
1 | (略) (略) 运 (略) 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项目 | (略) | (略) |
1.5采购需求: (略) 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
1.6服务期限:1年(自上年度服务期结束之日起一年)
1.7本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近一年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任一)及技术人员用工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并具有 (略) 范围内开办商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符合相关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机构或其设立的分支机构, (略) 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略) (略) (略) 授权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0 月 29 日—2024年 11 月 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磋商文件发售:现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证明材料;
3.3 地点: (略) ( (略) 文昌大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西长明苑);
3.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事宜:
4.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 11 月 1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及开启地点: (略) ( (略) 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 (略) 西长明苑5排2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 (略) 》《河南招标 (略) 》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6.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略) (略) 运行中心
联系人:李黎明
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联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于会娟
电话:(略) 0371-(略)
地址: (略) 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 (略) 西长明苑5排2号
1.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运 (略) 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项目
1.2采购编号:【HXZB】(略)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采购预算:预算金额:(略)元/每年 最高限价:(略)元/每年
序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每年) | 包最高限价(元/每年) |
1 | (略) (略) 运 (略) 政路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项目 | (略) | (略) |
1.5采购需求: (略) 灯亮化设施公众责任险
1.6服务期限:1年(自上年度服务期结束之日起一年)
1.7本项(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1.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下述《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法定基本资格条件、资格要求且无不良信用记录,并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文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提供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公司成立不足1年的提供银行出具近一年的资信证明(法人为基本开户行)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提供近12个月内(任意1个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设备或设施的购置发票;■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职业(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书(任一)及技术人员用工合同扫描件。
(4)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保险许可证》,并具有 (略) 范围内开办商业保险业务的经营资格。符合相关条款所规定的保险机构或其设立的分支机构, (略) 的不同支(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略) (略) (略) 授权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书面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6)无不良信用记录。(未列入“信用中国”<http://**.cn>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中国 (略) ”<http://**.cn>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开标结束后资格审查环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以上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对其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供应商有上述任一不良信用记录的,为无效投标。 (略) 页内容将以截图或者拍照作为证据留存。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自行承诺并承担后果,声明函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假材料的有关规 (略) 罚。
(9)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 所有证照均应在有效期内,证照如需年检的、应为经年检有效的证照;文中“近”、“前”指距投标截止时间。
2.3资格证明材料(文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附于投标文件中;供应商对资格证明材料真实有效合规承担责任,提供虚假材料的为无效投标并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2.4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开标后,将由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文件)进行资格审核,未按要求逐一提供、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为无效投标,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
3.磋商文件的获取:
3.1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 10 月 29 日—2024年 11 月 5 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磋商文件发售:现场获取,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其他证明材料;
3.3 地点: (略) ( (略) 文昌大 (略) 交叉口向南 (略) 西长明苑);
3.4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获取磋商文件时提交的材料不作为资格认定。
4.响应文件的提交及开启事宜:
4.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24年 11 月 11 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及开启地点: (略) ( (略) 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 (略) 西长明苑5排2号)。
5.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在《中国 (略) 》《河南招标 (略) 》网站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6. 项目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 (略) (略) 运行中心
联系人:李黎明
电话:(略)
地址: (略) (略) 联通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于会娟
电话:(略) 0371-(略)
地址: (略) 与文昌大道交叉口向南 (略) 西长明苑5排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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