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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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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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丰政务办备〔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县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丰县 (略) 、乡镇新建公共直流充电站及内部专用充电站等各类充电场站47个(其中包括丰县光储充放示范站的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共包含充电枪392把。其中直流快充枪372把,交流慢充枪20把。新建光伏、储能、供配电系统、电缆敷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深化(优化)设计(如有)、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以及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3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具体根据招标人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不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 (略) 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1.4投标人需具备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货物)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主要设备(货物)为“充电桩”。(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

收款人: (略)

开户行: (略) 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略)75-(略)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略) (略) 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 (略) 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 (略) 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前在《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递交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略)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工作QQ: (略)(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9.其他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9.5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春阳

电 话:025-(略)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9.6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监 督:丰县 (略)

地 址:丰县中阳大道322号

电 话:0516-(略)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江苏, (略) , (略) , (略) ,南京,徐州,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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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丰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丰政务办备〔2024〕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县顺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县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 (略) 丰县 (略) 、乡镇新建公共直流充电站及内部专用充电站等各类充电场站47个(其中包括丰县光储充放示范站的建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共包含充电枪392把。其中直流快充枪372把,交流慢充枪20把。新建光伏、储能、供配电系统、电缆敷设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等。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为丰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深化(优化)设计(如有)、设备(材料)采购和施工图设计(含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以及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等。

2.3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具体根据招标人实施计划开展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五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

(1)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当日,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3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2)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不得为本单位法定代表人,须提供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如有缓缴的请提供相关政策依据及缓缴前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费证明内容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 (略) 上打印件与社保机构出具的原件具有同等效力。

3.1.4投标人需具备针对本项目主要设备(货物)生产厂家唯一授权书。主要设备(货物)为“充电桩”。(需提供授权书,格式自拟)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4.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方式采用:t银行电汇、网银转账(必须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t银行保函、¨信用承诺、¨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投标人应在招标人已选择的缴纳方式中任意选择一种方式缴纳。

4.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略)万元整

收款人: (略)

开户行: (略) 丰县支行

开户账号:(略)75-(略)

投标人采用银行电汇、网银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确保投标保证金转账至上述账户,方可参与本工程投标。

4.3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将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的数据文件(彩色电子扫描件)通过投标工具软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电子投标文件一并上传至交易系统。

投标人采用银行保函、保险保单、担保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必须按照标段提交,即“一标段一银行保函(或保险保单或担保保函)”。

银行保函要求如下: (1)银行保函的受益人必须为招标人。银行保函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办理。投标人开具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银行保函的格式以银行格式为准,保函的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限、银行担保的内容。

保险保单要求如下:无

担保保函要求如下:无

(略) (略) 为招标人在评标清标阶段开通评标系统账号,招标人自主验证投标人提供的银行保函,并将验证结果书面告知评标委员会。

4.4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电子交易系统内签章生成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并上传至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模块”。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的,按未提交投标 (略) 理。

投标人在江苏省内参加的建设工程、水利工程、交通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以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进行投标担保的,如投标人未履行信用承诺,将会被招标人列为失信单位(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同时投标人失信行为信息将会被推送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当投标人已被记录失信行为,在下载招标文件或进行投标时,系统会依据江苏省公共资源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共享信息给出相关提示“在 xxxx 项目中,贵单位已被招标人(招标代理)列为失信单位,暂时只能通过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需解除限制,请联系招标人或相关代理单位!”。

已列入失信单位的投标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出具信用承诺书)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视其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4.5当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账户变更时,请及时在相应业务系统中变更信息,保证法人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性。

4.6任何以个人或非投标人法人单位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都将被拒绝接收。无论任何理由,投标保证金未及时支付均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5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 (略) 上发出,请投标申请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在上述时间内登录《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下载。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人应于2024年11月18日14时00分前在《 (略) (略) 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_XUZHOU?regioncode=DQ_XUZHOU”)递交投标文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 (略) (略) (http://**)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丰县顺 (略)

地 址: (略) (略) (略)

招标代理:国 (略) (略)

地 址: (略) (略) 奥体大街68号新城科技园国际研发总园2栋7层

联 系 人:张春阳、胡继军

电 话:025-(略)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工作QQ: (略)(请投标人主动添加)

9.其他

9.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9.2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9.3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中标资格,招标人有权拒绝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9.4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在开标过程如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技术支持客服电话,电话为:(略)。

9.5本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

联 系 人:张春阳

电 话:025-(略)转8011(分机号)

电子邮箱:*@*q.com

9.6本项目监督部门联系方式如下:

监 督:丰县 (略)

地 址:丰县中阳大道322号

电 话:0516-(略)

注:本公告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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