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储设备维保项目意向公告
存储设备维保项目意向公告
存储设备维保项目意向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存储设备维 (略) 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维保项目名称:存储设备维保服务。
二、维保期限:1年
三、维保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EMC | VNX5500 | 台 | 1 |
2 | DELL | * | 台 | 1 |
3 |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 | 10.*元/年 |
四、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在对“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维保服务活动。为维保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也不允许分包。
(五)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服务商,方可参加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设备科维修组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4日17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 (略) (略) 设备科维修组,逾期予以拒收。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地 址: (略) (略) 1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林工,0775-*
(略) (略)
2024年10月28日
存储设备维保项目意向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 (略) (略) 存储设备维 (略) 内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商前来参加磋商活动。
一、维保项目名称:存储设备维保服务。
二、维保期限:1年
三、维保项目基本概况:
序号 | 品牌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1 | EMC | VNX5500 | 台 | 1 |
2 | DELL | * | 台 | 1 |
3 | 预算总金额 (人民币) | 10.*元/年 |
四、服务商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在对“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 (略) (http://**.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服务商,拒绝其参与本次磋商活动。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服务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维保服务活动。为维保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也不允许分包。
(五)报名并领取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服务商,方可参加磋商。
五、竞争性磋商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4年11月4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报名地点: (略) (略) 设备科维修组
(三)报名需要提供的材料清单: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到指定地点报名。以上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磋商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4日17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 (略) (略) 设备科维修组,逾期予以拒收。
七、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 (略) (略)
(二)地 址: (略) (略) 1号
(三)联系人及电话:林工,0775-*
(略) (略)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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