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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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

项目名称: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万元):398.65

最高限价(万元):398.65

采购需求: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3个月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工程类项目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 (略) 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投标人。②在货物招标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招标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招标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工程类项目为 / %)。③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1)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2)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3)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 (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进口产品提供所投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29 08:30至2024-11-06 00: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州)开标厅三-4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 (略)

地址: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诚武 (略)

地址:文山壮族苗族 (略) 卧龙街 (略) 38号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昌梅

电 话:0876-*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4-10-29 08:38:30

采购文件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11-19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

项目名称: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预算金额(万元):398.65

最高限价(万元):398.65

采购需求: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算3个月内。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云财规〔2019〕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通知》财库〔2022〕19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 %(工程类项目为 /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 (略) 分。 注:①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声明函是针对产品生产厂家的,而非是指投标人。②在货物招标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招标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招标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招标项目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评审优惠幅度为 / %(工程类项目为 / %)。③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④残疾人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1)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2)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3)文 (略) 采购呼吸机、便携式超声诊断仪等一批医疗设备(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10%、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且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根据中华人民 (略) 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 (略) 《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2进口产品提供所投产品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10-29 08:30至2024-11-06 00:00,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云南省公共资源 (略) (http://**#/homePage)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11-19 09:00(北京时间)

地点:(文山州)开标厅三-404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网上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否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文山壮族苗族自 (略)

地址: (略) (略) 5号

联系方式:08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诚武 (略)

地址:文山壮族苗族 (略) 卧龙街 (略) 38号

联系方式:087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昌梅

电 话:0876-*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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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招标公告.pdf 2024-10-29 08: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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