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安检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号线安检设备设施维保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轨道交通1、2、3号线安检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4-2027),招 (略) (略) 、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2、3号线安检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4-2027)。
2.2 建设地点: (略) 。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 (略) 轨道交通1号 (略) 站至红嘴子站15座车站站厅入口及换乘通道的安检设备,设备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34台、台式液体检查仪34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34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34台、防爆毯34个、防爆罐34个、防爆球34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主)的维保服务工作。
(略) 轨道交通2号线所属的东方广场站至汽车公园站21座车站站厅入口及换乘通道的安检设备,设备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48台、台式液体检查仪48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48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48台、防爆毯48个、防爆罐48个、防爆球48个、危险品存储罐22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主)的维保服务工作。
(略) 轨道交通3号线长春站入口及换乘口的安检设备,设备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台、台式液体检查仪2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2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2台、防爆球6个、危险品存储罐6个、防爆桶24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主)的维保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2024年11月25日-2027年11月24日,共计36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环保部门( (略) 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具备应急大型抢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 (略) 在吉 (略) 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得在“中国 (略)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略) 7263号枫 (略) 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辐射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 (略) (略) (略) 7263号枫 (略) 37栋405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中 (略) 交汇
联系人:殷红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263号枫 (略) 37栋405室
联系人:生浩男电话:0431-#转805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DFA-BFJL-DL-#
1.招标条件
本招 (略) 轨道交通1、2、3号线安检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4-2027),招 (略) (略) 、 (略) (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轨道交通1、2、3号线安检设备设施维保项目(2024-2027)。
2.2 建设地点: (略) 。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 (略) 轨道交通1号 (略) 站至红嘴子站15座车站站厅入口及换乘通道的安检设备,设备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34台、台式液体检查仪34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34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34台、防爆毯34个、防爆罐34个、防爆球34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主)的维保服务工作。
(略) 轨道交通2号线所属的东方广场站至汽车公园站21座车站站厅入口及换乘通道的安检设备,设备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48台、台式液体检查仪48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48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48台、防爆毯48个、防爆罐48个、防爆球48个、危险品存储罐22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主)的维保服务工作。
(略) 轨道交通3号线长春站入口及换乘口的安检设备,设备包括通道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2台、台式液体检查仪2台、便携式液体检查仪2台、便携式爆炸物探测器2台、防爆球6个、危险品存储罐6个、防爆桶24个(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为主)的维保服务工作。
具体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
2.4服务期:2024年11月25日-2027年11月24日,共计36个月,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
2.5服务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省级环保部门( (略) 级环保部门)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同时具备应急大型抢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维修保养能力。
3.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有机电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9年至今)具有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三年(2021年至今)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至少一项类似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至2023年)未出现连续亏损,能够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可提供近年财务审计报告,如今年新成立的企业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5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 (略) 在吉 (略) 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2021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1年至今)不得在“中国 (略) ”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 (略) (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略) 7263号枫 (略) 37栋405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证明文件如下: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2)辐射安全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有效的证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如提供电子证书只需要提供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法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出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19日9时00分, (略) (略) (略) 7263号枫 (略) 37栋405室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依法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略) 、 (略) (略)
地址: (略) 南湖中 (略) 交汇
联系人:殷红电话:0431-#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典方 (略)
地址: (略) (略) (略) 7263号枫 (略) 37栋405室
联系人:生浩男电话:0431-#转805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