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陇县总医院区域慢病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仪陇县总医院区域慢病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区域慢病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4
项目名称: (略) 区域慢病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 (略) 。联系科室:仪 (略) 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略),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仪 (略) 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仪 (略)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隆城大道2段
联系方式:(略)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仪陇县新 (略) 五段34号附2-2
联系方式:0817-(略)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略)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3日
(略) 区域慢病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 (略)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N(略)4
项目名称: (略) 区域慢病管理信息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略)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本磋商文件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如供应商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时间:2024年10月24日至2024年10月30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在线提交响应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仪 (略) 。联系科室:仪 (略) 采监股,联系电话:0817-(略),联系地址:仪陇县新政镇宏德大道(仪 (略) 采监股)。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名称:仪 (略)
地址:仪陇县新政镇隆城大道2段
联系方式:(略)
名称:四川 (略)
地址: (略) 仪陇县新 (略) 五段34号附2-2
联系方式:0817-(略)
项目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略)
四川 (略)
2024年10月23日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