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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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待开标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标书下载截止时间:
资审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竞争性磋商]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正在下载]

交易编号:XXJY[2024]1251

【信息来源:】【作者:】 【信息时间:2024-10-30 11: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湖南 (略) 》(http://www.ccgp-http://**/)或《湘西公共 (略) 》(http://**)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O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湘西公共 (略)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花财采计2024-0053

3、采购代理编号: *

4、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最高限价: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8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及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1 项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拟派项目总工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供应商如为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 《中国湖南 (略) 》(http://www.ccgp-http://**/)或者《湘西公共 (略) 》(http://**)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湖南 (略) 》(http://www.ccgp-hunan.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或者登*《湘西公共 (略) 》(http://**)→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 ”→点击“用户登录”→点击:“会员端 ”(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 ”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 ”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 ”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1、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但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登*《湘西公共 (略) 》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各投标供应商自 (略) 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 (略) 》(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略) (略) (http://**)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一份。逾期送达的电子响应文件, (略) 予以拒收。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 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 CA 数字证书并自备解 (略) 络。

3、开标地点:在湘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室九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注: (略) 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响应文件的 CA锁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 (略) 》(http://ccgp-http://**)及《湘西公共 (略) 》(http://ggzy http://**.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 (略) 》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 (略) 》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1、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参与投标均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进行操作,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购买CA及相关事宜,若因CA问题导致的无法投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湘西公共 (略) 》http://**)“服务导航”菜单“CA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43-*。

2、注意事项

2.1 (略) 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 (略) 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2.2 请务必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2.3 如果开 (略) 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自行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5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操作遇到任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6 投标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单个节点容量不超过50M),请投标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

4、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略)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花垣 (略) 内

联系方式:祝美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秀峰 (略) 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联系方式:王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美清、王祥

电 话:*、*

附件:招标文件正文-补抽.pdf

待开标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标书下载截止时间:
资审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

[竞争性磋商]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年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正在下载]

交易编号:XXJY[2024]1251

【信息来源:】【作者:】 【信息时间:2024-10-30 11:37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项目概况:

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湖南 (略) 》(http://www.ccgp-http://**/)或《湘西公共 (略) 》(http://**)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并于2O24年11月12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登录湘西公共 (略) 上传电子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 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花财采计2024-0053

3、采购代理编号: *

4、采购项目预算: *.00元

最高限价: *.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 □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 于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验收并交付使用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8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 合同金额的 3 %。

二、采购需求及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要求

技术

服务

合同条款

1

花垣县补抽乡、吉卫镇、石栏镇2024 (略) 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第二次)

1 项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详见第三章

“合同草案条款 ”

竞争性磋商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是()否( √ )

是()否( √)

是()否(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 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 (略) 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略) 工程专业*级(含*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名称必须一致且无在建项目,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 类证书。

(3)拟派项目总工 (略) 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及具备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三类人员"B类证书;

(4)供应商如为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 (略) ”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被“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黑名单、被“中国 (略)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7、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各供应商应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组成中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填写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2)如供应商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8、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

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24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11月6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在 《中国湖南 (略) 》(http://www.ccgp-http://**/)或者《湘西公共 (略) 》(http://**) 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项目实行电子交易,有意参加投标者,在《中国湖南 (略) 》(http://www.ccgp-hunan.gov.cn/)→查看政府采购公告→附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或者登*《湘西公共 (略) 》(http://**)→点击“一站式综合服务系统 ”→点击“用户登录”→点击:“会员端 ”(使用用户名登录或证书Key登录)→点击“采购业务-填写投标信息 ”菜单,进入页面→点击“操作 ”按钮,进入到投标信息完善详情页面:填写项目负责人,点击我要投标→点击“采购业务-采购公告及文件下载”菜单,进入页面→点击“领取 ”下载按钮,进入详细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进入文件详细页面进行交易文件下载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

备注:1、以上2种途径均可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但投标供应商须在获取电子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登*《湘西公共 (略) 》完成点击我要投标阶段的操作,否则将会影响其投标;

2、各投标供应商自 (略) 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电子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请投标人登录《湘西公共 (略) 》(http://**)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 (略) (略) (http://**)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一份。逾期送达的电子响应文件, (略) 予以拒收。

2、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 解密指令发出后30分钟内。请投标人确保响应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携带 CA 数字证书并自备解 (略) 络。

3、开标地点:在湘 (略) (略) 不见面开标室九举行,所有投标人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

注: (略) 上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在线解密需使用对应制作响应文件的 CA锁进行解密(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http://**)。

七、公告期限

1、本公告在《中国湖南 (略) 》(http://ccgp-http://**)及《湘西公共 (略) 》(http://ggzy http://**.cn)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中国湖南 (略) 》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公告在《中国湖南 (略) 》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邀请选项:■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1、CA 数字证书办理: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参与投标均须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进行操作,请投标供应商及时办理购买CA及相关事宜,若因CA问题导致的无法投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办理流程详见<湘西公共 (略) 》http://**)“服务导航”菜单“CA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有关业务流程或电话咨询:0743-*。

2、注意事项

2.1 (略) 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 (略) 络等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电子响应文件上传的,相应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在使用系统过程中有疑问或困难请及时进行咨询。

2.2 请务必按磋商文件要求通过数字证书进行加密并签章。

2.3 如果开 (略) 络故障、技术故障等情形而影响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可采取项目延期、延长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等相应措施,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供应商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2.4 开标注意事项:投标供应商自行完成电子响应文件解密,因投标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或无法解密的响应文件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相应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5 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投标系统使用操作遇到任 (略) 咨询,咨询联系方式:0743-*。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2.6 投标供应商在编制电子响应文件时应当将大小控制在 200M 以内(单个节点容量不超过50M),请投标供应商注意控制文件大小。

3、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要求提供保证金

4、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 3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磋商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 (略) 理操作规程>的通知》 (湘财购〔2019〕20 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建设养护中心

地 址:花垣 (略) 内

联系方式:祝美清、*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湖南 (略)

地 址: (略) (略) 秀峰 (略) 79号秀峰美苑11栋4楼

联系方式:王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祝美清、王祥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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