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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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采购/资审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

项目概况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和-*-3

项目名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81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F* 教育结转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方式:使用CA证书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五、开启:

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16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宜阳大道贸易广场7街1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芳梅

电话:*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

项目概况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安和-*-3

项目名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心园校园环境工程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81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采购条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人民币)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宜购2024F* 教育结转项目 1 *.00元 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0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通过“信用中国 ”或“ 中国 (略)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承接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的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 (略) 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 (略) 、 (略)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 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4.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30日 至 2024年11月06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23: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 (略)

方式:使用CA证书下载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 (略) (略)

五、开启:

2024年11月11日 09点00分 (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 (略) (略) 锦绣大道1699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西 (略)

地址: (略) 宜阳大道贸易广场7街131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左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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