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沥青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采办计划招标公告
中海沥青设备设施维保服务-采办计划招标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沥青设备设施维保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中海沥青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 1. 中海沥青 (略) 设备设施维保:主要包括 120 万吨/年重交沥青装置、 60 万吨/年重交沥青装置、(略)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略)吨/年糠醛精制Ⅰ-白土精制联合装置 、一区储运系统、一区公用工程系统、化验分析部、科创中心等范围内所有动设备、电气、仪表、暖通设施、 (略) 及公共设施进行维保服务和零星安装工程外包。 2.中海沥青 (略) 设备设施维保::主要包括 10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120 万吨/年加氢改质装置、(略)吨/年精密分馏装置、(略)吨/年特种油原 (略) 理装置 3 万标立/时制氢装置、 1.(略)吨/年硫磺回收及酸性水汽提联合装置(含新建0.(略)吨/年硫磺回收及汽提装置)、二区配套公用工程、仓储系统和化验分析设施等范围内动设备、电气、仪表、空调暖通、 (略) 及公共设施进行维保服务和零星安装工程外包。 | 2024年11月 | 详见附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略) 中按“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内容提交反馈材料。
(略)
2024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成立满3年,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具有中国特种设 (略) 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评定的检维修项目作业范围至少包含转动设备保运、电气设备保运、现场仪表保运。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潜在投标人出现下列任何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 (略) 理的;
(2) 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 (略) 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 (略) 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略) 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 (略) 于破产状态的;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 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3. 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2项合同总额(略)元/年以上(含)设备维保服务(维保范围需包含转动设备保运、电气设备保运、现场仪表保运)业绩并提交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工作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信息视为无效业绩。
(略)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中海沥青设备设施维保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中海沥青设备设施维保服务 | 1. 中海沥青 (略) 设备设施维保:主要包括 120 万吨/年重交沥青装置、 60 万吨/年重交沥青装置、(略)吨/年润滑油加氢装置、(略)吨/年糠醛精制Ⅰ-白土精制联合装置 、一区储运系统、一区公用工程系统、化验分析部、科创中心等范围内所有动设备、电气、仪表、暖通设施、 (略) 及公共设施进行维保服务和零星安装工程外包。 2.中海沥青 (略) 设备设施维保::主要包括 100 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 120 万吨/年加氢改质装置、(略)吨/年精密分馏装置、(略)吨/年特种油原 (略) 理装置 3 万标立/时制氢装置、 1.(略)吨/年硫磺回收及酸性水汽提联合装置(含新建0.(略)吨/年硫磺回收及汽提装置)、二区配套公用工程、仓储系统和化验分析设施等范围内动设备、电气、仪表、空调暖通、 (略) 及公共设施进行维保服务和零星安装工程外包。 | 2024年11月 | 详见附件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07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 (略) (略) 中按“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内容提交反馈材料。
(略)
2024年 10 月 31 日
附件: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1. 资质要求
(1) 投标人应成立满3年,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
(2) 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 具有安全生产监督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4) 投标人具有中国特种设 (略) 出具的《检维修能力评定报告》,评定的检维修项目作业范围至少包含转动设备保运、电气设备保运、现场仪表保运。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 潜在投标人出现下列任何情形,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1) 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出现重大质量问题(以问题书面认定材料出具时间为准),且经过官方机构或第三方权威机构调查并出具了明确的书面证据,认定应由投标人承担重大质量问题责任并对投标 (略) 理的;
(2) 投标人或投标人与本次招标相关的某类产品/业务范围被中国 (略) 或本招标项目的所属单位禁用的;在处罚 (略) 罚期满但在系统中的供应商档案中的“档案状态”为“采购冻结”或“业务状态”为“冻结”的;
(3) (略) 于责令整顿、停业或财产已被接管、 (略) 于破产状态的;
(4)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5) 投标人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或营业执照登记状态为吊销或注销的;
(6) 投标人在“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 投标人与本招标项目其他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8) 投标人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9) 投标人存在危害国家安全和损害中国海油合法权益的情形,在涉及国家机密或商业秘密的项目中存在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主管部门要求的情形。
3. 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具备至少2项合同总额(略)元/年以上(含)设备维保服务(维保范围需包含转动设备保运、电气设备保运、现场仪表保运)业绩并提交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业绩证明文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签署时间、项目名称、合同工作范围、双方签字盖章页。
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上述信息视为无效业绩。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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