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生物质颗粒年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横店 (略) 生物质颗粒年度合作,合作期暂定二年。
2.2项目地点:横店。
2.3项目要求:合同期限内价格不变,按当地过磅结算,按需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3.竞标须知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有经营资质的企业。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竞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注明生物质颗粒投标保证金),如竞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浙江横店 (略)
税号:*MA2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账号:**
3.4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仟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5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竞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 (略) 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横店影视大楼 (略)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 (略)
联系人:刘先生 *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联系人:施先生 *
浙江横店 (略)
2024年10月30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获批实施,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浙江横店 (略) 生物质颗粒年度合作,合作期暂定二年。
2.2项目地点:横店。
2.3项目要求:合同期限内价格不变,按当地过磅结算,按需时配送至指定地点。
3.竞标须知
3.1竞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注册的、有经营资质的企业。
3.2投标过程中各竞标人产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差旅费由竞标人自理,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一律不予退还。
3.3投标时暂需缴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仟元整(注明生物质颗粒投标保证金),如竞标方没有中标,定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合作协议到期后无争议的,无息退回。
投标保证金账号:
户名:浙江横店 (略)
税号:*MA2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横店支行
账号:**
3.4中标方中标后放弃履行中标业务,不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相关履约合同和开展工作的,交纳的*仟元投标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3.5如在投标审核过程中有发现围标、串标等事宜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电子版招标资料将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投标人。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有关招标信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各个竞标人,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废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4.3招标文件咨询获取时间:2024年11月7日前,具体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截止时间为开标前。递交地点为: (略) 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横店影视大楼 (略) 。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 (略)
联系人:刘先生 *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联系人:施先生 *
浙江横店 (略)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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