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补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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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县域商业建设项目补报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目标,以高质量项目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 (略) 收集补报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域商业体系支持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 (略) 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支持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 (略) 、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二、申报项目主体基本条件

(一) (略) (略) 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三) (略) 内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 (略) 罚的情况。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初审

申报单位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审查 (略) (略) 审核。

(二)项目评审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必要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核查。项目评审组依据项目绩效指标和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择优选取项目。

(三)结果公示

对经初步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文件支持内容、申报项目主体基本条件认真提交相关资料,保证提交的资料完整和真实。

(二)请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11月4日前,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贵州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贵州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董仁伟,联系电话:0851-(略))



2024年10月30日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等17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意见》《商务部等15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印发<县域商业建设指南>的通知》《省商务厅等10部门关于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促进农村消费的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围绕“到2025年,基本实现县县有连锁商超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村村通快递”的目标,以高质量项目推动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发展。 (略) 收集补报2023年县域商业体系相关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县域商业体系支持内容

(一)补齐县域商业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升级改造一批商贸中心、 (略) 、 (略) 场等,完善冷藏、陈列、打包、结算、食品加工等设施设备。

(二)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配送体系。支持建设改造一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和乡镇快递物流站点,完善仓储、分拣、包装、装卸、运输、配送等设施,增强对乡村的辐射能力。

(三)改善优化县域消费渠道。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下沉供应链,布局一批县域前置仓、物流仓储等设施,提供直供直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库存管理等服务,让农民直购好产品、新产品。

(四)增强农村产品上行动能。支持商贸、电商、快递、物流企业围绕农村产品上行,建设分拣、预冷、初加工、配送等 (略) 理设施,加强标准和品牌应用,提高农村产品商品转化率。

(五)提高生活服务供给质量。支持农村邮政、供销、电商、商贸流通企业从传统批发、零售向综合性服务转变,整合购物、订餐、家政、职介、租赁、同城配送等服务, (略) 、村镇生活服务的便捷性和服务质量。

二、申报项目主体基本条件

(一) (略) (略) 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财务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三) (略) 内具备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四)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近两年无重大法律纠纷、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因违法违规行为被有 (略) 罚的情况。近两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

三、县域商业体系项目申报流程

(一)项目初审

申报单位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完整的申报材料,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等审查 (略) (略) 审核。

(二)项目评审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项目进行初步评审,必要时到项目现场进行核查。项目评审组依据项目绩效指标和评审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分,根据评分择优选取项目。

(三)结果公示

对经初步评审符合条件的项目,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进行专题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申报单位按照文件支持内容、申报项目主体基本条件认真提交相关资料,保证提交的资料完整和真实。

(二)请各申报主体于2024年11月4日前, (略) 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贵州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贵州省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表。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董仁伟,联系电话:0851-(略))



2024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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