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项目资金追偿诉讼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Z项目资金追偿诉讼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Z项目资金追偿诉讼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BA(略) | ||
项目地址: | 河 (略) | ||
项目概况: | 1.招标人与石家庄某单位签订了Z地产项目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协议书,并依据协议向该单位交付了项目资金。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该单位归还项目资金,但该单位仅愿意归还部分资金,其他部分拒绝归还。 2.招标人为Z地产项目向其股东交付了一定金额的前期经费,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归还该笔前期经费,但该股东拒绝归还。 为追偿上述欠款,招标人采取了现场催收、发送催款函等一系列措施,但目前仍未有实质性进展, (略) 起诉各相关债务人,现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代理上述两件诉讼。 | ||
公告名称: | Z项目资金追偿诉讼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一)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者,请准备好以下资料于工作时间前来报名参加,并领取招标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它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 3.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为确保提供服务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以更好保障长期服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希望投标 (略) 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或办公场所; (略) 外注册的单位,如 (略) 设有常驻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须提供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三)代理本项目的律师团队原则上须同时具备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经验(团队中有至少一名具有行政诉讼经验或有证据证明具有同等能力的成员)。 (四)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 (略) 法定代表人为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 (略) 理; (六)中标后合同付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暂定为一年(365天),实施中服务期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起,至本案生效判决执行完毕。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1.2012年招标人与石家庄某单位签订了Z地产项目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协议书,并依据协议向该单位交付了项目资金。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该单位归还项目资金,但该单位仅愿意归还部分项目资金,其他部分拒绝归还。 2.招标人为Z地产项目向其股东交付了一定金额的前期经费,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归还该笔前期经费,但该股东拒绝归还。 为追偿上述 (略) 起诉相关单位,现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由本项目中标人代理追偿上述两件欠款相关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如有)、执行程序及其他相关程序等。若诉讼程序中发生发回 (略) 裁定驳回的,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代理费用,仍由本项目中标人继续代理本项目。 | ||
资格条件: |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投标人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 (略)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略) 及其关联企业近三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或 (略) 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或严重拖欠员工(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 ||
联系人: | 肖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略) |
项目名称: | Z项目资金追偿诉讼服务项目 | ||
项目编号: | 241BA(略) | ||
项目地址: | 河 (略) | ||
项目概况: | 1.招标人与石家庄某单位签订了Z地产项目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协议书,并依据协议向该单位交付了项目资金。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该单位归还项目资金,但该单位仅愿意归还部分资金,其他部分拒绝归还。 2.招标人为Z地产项目向其股东交付了一定金额的前期经费,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归还该笔前期经费,但该股东拒绝归还。 为追偿上述欠款,招标人采取了现场催收、发送催款函等一系列措施,但目前仍未有实质性进展, (略) 起诉各相关债务人,现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代理上述两件诉讼。 | ||
公告名称: | Z项目资金追偿诉讼服务项目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一)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者,请准备好以下资料于工作时间前来报名参加,并领取招标文件: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文件原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领取招标文件的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其它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 3.以上要求提供复印件的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为确保提供服务的及时性和便利性,以更好保障长期服务的稳定性和持续性,希望投标 (略) 设有固定的服务机构或办公场所; (略) 外注册的单位,如 (略) 设有常驻分支机构的,投标文件须提供分支机构相关证明材料。 (三)代理本项目的律师团队原则上须同时具备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经验(团队中有至少一名具有行政诉讼经验或有证据证明具有同等能力的成员)。 (四)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五) (略) 法定代表人为 (略) (略) 单一最大股东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将视 (略) 理; (六)中标后合同付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略) | ||
交货期(天): | 365 | ||
交货期说明: | 暂定为一年(365天),实施中服务期自双方签订正式代理合同起,至本案生效判决执行完毕。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
招标/采购范围: | 1.2012年招标人与石家庄某单位签订了Z地产项目的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协议书,并依据协议向该单位交付了项目资金。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该单位归还项目资金,但该单位仅愿意归还部分项目资金,其他部分拒绝归还。 2.招标人为Z地产项目向其股东交付了一定金额的前期经费,后因为Z地产项目终止,招标人要求归还该笔前期经费,但该股东拒绝归还。 为追偿上述 (略) 起诉相关单位,现聘请专业服务机构代理相关诉讼。由本项目中标人代理追偿上述两件欠款相关诉讼的一审、二审、再审(如有)、执行程序及其他相关程序等。若诉讼程序中发生发回 (略) 裁定驳回的,招标人不另行支付代理费用,仍由本项目中标人继续代理本项目。 | ||
资格条件: | (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二)投标人具备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 (略) 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其他]: 1.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 (略) 及其关联企业近三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或 (略) 及其关联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2.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或严重拖欠员工(农民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 ||
联系人: | 肖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略)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