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畅货运公司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深畅货运公司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 (略) 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A | ||
项目地址: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一批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包括产品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配件、质保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
公告名称: | (略) 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0 | ||
交货期说明: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送至#方指定交货地点。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一批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包括产品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配件、质保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产品制造商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不算作有效销售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单个合同业绩内容:拟投产品(10吨或3吨或1.5吨电动叉车)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拟投产品销售台数不得少于5台; (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须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金额(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和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供货清单、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钟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项目名称: | (略) 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二次) | ||
项目编号: | 241#A | ||
项目地址: | (略) (略)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一批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包括产品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配件、质保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 ||
公告名称: | (略) 电动平衡重式叉车采购项目(二次) | ||
公告发布媒体 | (略) ,中 (略) | ||
公告信息: | None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 ||
交货期(天): | 30 | ||
交货期说明: | 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将设备送至#方指定交货地点。 | ||
招标/采购范围: | 本项目拟招选一家供应商负责提供一批电动平衡重式叉车,包括产品供货、运输、现场安装调试、配件、质保服务、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技术需求”。 | ||
资格条件: | 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政府部门颁发的其他商业登记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须为拟投产品的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证明文件:若为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若为销售代理商,须提供拟投产品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一品牌产品制造商和销售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的,仅接受制造商的投标); 3.投标人近年须具有不少于1个有效业绩,产品制造商与投标人之间的合同不算作有效销售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 (2)单个合同业绩内容:拟投产品(10吨或3吨或1.5吨电动叉车)的销售业绩,单个合同拟投产品销售台数不得少于5台; (3)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等证明文件,须清晰的反映合同双方、合同金额(若合同中无法体现业绩内容和金额的,可以补充提供供货清单、结算发票等证明文件)、合同签订时间、供货内容等,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信誉良好,不得存在因任何原因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证明文件:“信用中国”网站(http://**.cn)的信用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截图,“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栏显示为0条记录,加盖投标人公章。若结果截图显示“查询不到该企业”,视同未被列入失信惩戒企业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挂靠、转包,不得违法分包。 | ||
联系人: | 钟先生 | ||
联系电话: | 07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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