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年差旅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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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年差旅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2024-2025年差旅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2418A#
项目地址: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1家一 (略) 机构。 (略) 要求,提供包括机票(国内/国际)、酒店(国内/国际)、火车票、船票的咨询、预订、改签、退订等服务,代购差旅期间保险、代办签证、租车等及其他差旅相关的服务。
公告名称:集团公司2024-2025年差旅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 (略) ,中 (略)
公告信息: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者,请于工作时间带好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参加,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含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其它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 (4)以上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 (略) 理; 4.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经营的;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 (略) 及下属企业自202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或正 (略) 及下属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6.中标原则: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报价、服务方案、结算方式、与航司合作情况、市场信誉度、近三年主要业绩案例等情况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无义务对招标结果做任何解释; 7.中标后合同付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住宿费、服务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交货期(天):365
交货期说明:服务期限为一年(365天),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一)预订服务 1. (略) 要求,提供机票(国内/国际)、酒店(国内/国际)、火车票、船票的咨询、预订、改签、退订等服务,代购差旅期间保险、代办签证、租车等及其他差旅相关的服务;能够提供7*24小时预订服务,同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退改方案,明示退改签价格。 2.有适当的差错补偿机制和事故赔偿标准(需给方案)。 3. (略) 差旅人员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二)商务结算原则 1.本项目商务结算主要有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酒店住宿、租车、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保险费及代购服务费等。上述业务量均为预测量,而非实际发生量,本次招标业务量按实际发生履行。 2.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账务核对和结算,次月月初核对上一个月的实际发生费用,对账完成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进行支付。中标人需确保每一个自然月的业务所产生费用的垫资能力。 3.每月符合标准的机票费,提供乘机人、行程、金额、退改记录等所有项目的明细表,旅客行程单加盖公章,及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所提供的票据需符合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并免费提供给招标人。
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IATA认证资质,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联系人:冯小姐/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5-#
, (略) ,深圳,0755-
项目名称:集团公司2024-2025年差旅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项目编号:2418A#
项目地址: (略)
项目概况: (略) (略) 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1家一 (略) 机构。 (略) 要求,提供包括机票(国内/国际)、酒店(国内/国际)、火车票、船票的咨询、预订、改签、退订等服务,代购差旅期间保险、代办签证、租车等及其他差旅相关的服务。
公告名称:集团公司2024-2025年差旅服务供应商选聘项目
公告发布媒体 (略) ,中 (略)
公告信息:1.凡符合资格要求并有意向者,请于工作时间带好以下资料前来报名参加,并领取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原件(含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其它资质证明资料复印件(如有); (4)以上要求提供的原件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均要求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应对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将被取消投标资格;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一经发现 (略) 理; 4.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经营的;在招投标活动中因串通投标被暂停投标资格期间;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或 (略) 及下属企业自2021年以来有过诉讼、仲裁史,其诉讼请求、仲裁申 (略) 、仲裁庭支持;或正 (略) 及下属企业进行诉讼、仲裁的,投标人不被接受; 5.投标人存在严重违法或严重拖欠农民工(员工)工资等违法失信行为的投标人将不被接受; 6.中标原则: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报价、服务方案、结算方式、与航司合作情况、市场信誉度、近三年主要业绩案例等情况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不承诺最低价中标,无义务对招标结果做任何解释; 7.中标后合同付款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发票(住宿费、服务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交货期(天):365
交货期说明:服务期限为一年(365天),以合同约定为准。
招标/采购范围:(一)预订服务 1. (略) 要求,提供机票(国内/国际)、酒店(国内/国际)、火车票、船票的咨询、预订、改签、退订等服务,代购差旅期间保险、代办签证、租车等及其他差旅相关的服务;能够提供7*24小时预订服务,同时提供相关服务的退改方案,明示退改签价格。 2.有适当的差错补偿机制和事故赔偿标准(需给方案)。 3. (略) 差旅人员个人信息保密,不得泄露。 (二)商务结算原则 1.本项目商务结算主要有飞机票、火车票、船票、酒店住宿、租车、燃油附加费、机场建设费、保险费及代购服务费等。上述业务量均为预测量,而非实际发生量,本次招标业务量按实际发生履行。 2.以自然月为单位进行账务核对和结算,次月月初核对上一个月的实际发生费用,对账完成后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招标人在收到发票后进行支付。中标人需确保每一个自然月的业务所产生费用的垫资能力。 3.每月符合标准的机票费,提供乘机人、行程、金额、退改记录等所有项目的明细表,旅客行程单加盖公章,及开具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所提供的票据需符合招标人的管理要求,并免费提供给招标人。
资格条件: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有国际航空运输协会颁发的IATA认证资质,加盖投标人公章;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母公司”下的多家分(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分包和转包。 [注]: 1.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投标人提供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
联系人:冯小姐/杨先生
联系电话:#/0755-#
, (略) ,深圳,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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