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令整改通知书汶财采〔2024〕1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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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令整改通知书汶财采〔2024〕165号

责令整改通知书

(略) :

经查,你单位在代理阿坝 (略) ( (略) 区)建设项目家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0)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进行整改。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于2024年8月8日开标完成评审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们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代理工作中引以为戒、予以改正。

汶 (略)

2024年10月29日

责令整改通知书

(略) :

经查,你单位在代理阿坝 (略) ( (略) 区)建设项目家具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N#0)过程中,存在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规制度,现就发现的问题责令你进行整改。

一、发现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于2024年8月8日开标完成评审工作并经采购人确认,于2024年8月22日发布本项目的成交结果公告,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成交结果,招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之规定。

二、整改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未依法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之规定,本机关决定责令你们加强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学习,在今后的代理工作中引以为戒、予以改正。

汶 (略)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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