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洛联社交202400030号医药港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交易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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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洛联社交202400030号医药港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交易招标公告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沙洛联社交(2024〕*号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时 (略) 芳村大道 (略) 路2号 (略) 沙洛联社医药港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竞投确定竞得人,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交易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类型:其他建设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二)交易资产座落位置:共2个项目地块合并作为本次交易资产,其中,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 (略) (略) 东沙街道东新高速以西;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 (略) (略) 东沙街道南环高速以北。位置详见附件《项目地块位置图》,该图仅作识别项目地块的地理 (略) 使用,不作留用地以及其中各部分功能土地的面积大小、可建设情况的依据。
(三)交易资产详细情况:
1.本项目于2023年8月完成了《医药港项目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70号),2024年3月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根据《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18号) 、《集体土地所有证》(穗集有(2012)第*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70号)载明:证载面积约*平方米,地块净用地面积:4758.175平方米。拟设计方案:结合留用地选址范围(留用地指标5949平方米),依据《 (略)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要求,容积率为≤4.0,计容建筑面积为*.8平方米。容积率、净用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限高等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3.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根据《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18号)、《土地所有权证书》(粤(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70号)载明:证载中约7832平方米为项目面积,净用地面积:4909.627平方米;拟设计方案:结合留用地选址范围(留用地指标6137平方米),依据《 (略)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要求,容积率为≤4.0,计容建筑面积为*.4平方米。容积率、净用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限高等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4.对项目地块的初步规划建设要求:1.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地上建筑物不少于(含本数,下同)*.8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少于8层、每层楼层高度不低于(含本数,下同)4.5米。2.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地上建筑物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少于8层、每层楼层高度不低于4.5米。根据《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规定>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5号),项目设计建设地下负一层机动车停车场(不含非机动车位和装卸货车位),面积不少于3120平方米,且机动车位不少于79个。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四)交易资产面积:共2个项目地块合并作为本次交易资产,2个地块总净用地面积约9667.802平方米(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五)交易资产的数量:共2个项目地块。
(六)交易资产的用途:一类工业用途。
(七)交易资产的现状:地块出租中,沙洛联社在合同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的租赁合同于2024年8月31 日到期;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的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24日到期。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土地出租。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其他建设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资产交易方式:
租赁合同期内,沙洛联社有偿提供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收取承租方项目地块的土地租金。承租方承租、建设、经营使用项目地块:承租方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地块,承担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建设资金、经营资金,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勘探、设计、报建、环评、建设、监理、质监、验收和办理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等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的建设、运营成本及费用,承担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税费,承担沙洛联社基于项目地块开发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承租方 (略) 对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消防设计等),设计方案须经沙洛联社书面同意。按照经沙洛联社书面确认的规划报建方案完成规划、报建,依法依规并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复进行建设、竣工验收、办妥项目地块上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至沙洛联社名下,并投入经营使用。与之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自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且经验丰富的监理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地块的监理、建设施工及相关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与之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合同期限为38年(包括:建设期2年、产业培育期1年、运营期35年)。合同期限自沙洛联社将项目地块交付给承租方当日起计算,以双方签署的《交地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为准。
3.项目地块租金
(1)建设期为2年,承租方每年向沙洛联社支付土地租金*元,该土地租金为固定费用,无须进行竞拍。
(2)产业培育期为建设期满之次日起1年内,产业培育期内承租方需向沙洛联社支付固定土地租金为*元,该土地租金为固定费用,无须进行竞拍。
(3)自产业培育期满至租赁合同期满为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土地租金竞价底价为*元/年,构成如下:
共2个项目地块合并作为本次交易资产,2个地块总净用地面积为9667.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2平方米(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两个项目地块租金竞价底价为*元/年,如实际交付面积或政府批复建设规划面积有差异的也不对此价格作调整)。
竞价阶梯以*元/年/次。
4.租金递增方式
运营期内以每3年为一个土地租金固定周期,新的土地租金固定周期在上一个固定周期的土地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运营期前3年每年土地租金按最终竞得价计收,其他运营期的递增比例如下:
①从租赁期的第7年起至第15年期间每次递增的比例为5%;
②从租赁期的第16年起至第27年期间每次递增的比例为8%;
③从租赁期的第28年起至第38年期间每次递增的比例为12%。
合同期的土地租金具体以《 (略) (略) 东沙街沙洛医药港项目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5.项目地块租金支付方式
建设期第一年的土地租金自沙洛联社向承租方交付项目地块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建设期第二年的土地租金自建设期第二年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业培育期的土地租金自产业培育期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运营期的土地租金按月支付,应在每月的10日前支付当月的土地租金。
6.项目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仟万元)。竞投人应在报名结束前(即2024年12月24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沙洛联社账户(账户全称: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688,开户银行:广州农商行东沙支行(荔湾支行),下同)。如竞投人没有按时前来现场参加竞投,项目交易保证金*元由沙洛联社予以没收。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或未到账均视作竞投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不成功。
7.本项目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佰万元),竞得人应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交至沙洛联社账户。
8.经交易竞得成为承租方的,已支付的项目交易保证金*元(大写:*仟万元)将自动转化为等额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竞得人开始项目地块的施工建设后,沙洛联社按竞得人实际完成的建设工程进度分期、无息向 (略) 退回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款项应专款专用于本项目工程款,具体退还的时间节点和数额详见《租赁合同》。(注:如竞得人在竞得交易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不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和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项目交易保证金由沙洛联社没收,沙洛联社有权单方取消竞得人的竞得交易资格且不视为沙洛联社违约,同时沙洛联社有权重新交易。)
9.土地须用于工业用途,不得经营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禁止从事的相关产业(或项目)。没有得到沙洛联社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项目地块内建筑物中储存、生产或促使、容许他人在建筑物内储存、生产任何危及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
10.沙洛联社为贯 (略) 委区政府部署,落实 (略) 工业园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要求,沙洛联社已制定了《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被纳入的行业详见清单内容),竞投人应认真阅读和了解《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内容,竞投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已经清晰了解和同意沙洛联社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竞投人一经报名即代表其承诺不得引入或从事(含转租、合作等)负面清单所列相关产业(项目)。在租赁合同履行期内,如沙洛联社的“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发生变化的,按照前述原则执行,届时另有新规定的除外。在租赁合同履行期内,如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业依法取得对应主管部门批准的,则可以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11.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竞价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沙洛联社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
12.本项目地块交付:经交易结果公示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沙洛联社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即行启动项目用地内原租户的清退工作,双方以签署《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为项目地块交付的时间。
项目地块交付前如有遗留经济或法律纠纷的,由沙洛联 (略) 理和承 (略) 理费用,如需承租方协助的,承租方应予协助。如有特殊情况的沙洛联社可适当延迟交付,但原则上不超过60日。签署《交地确认书》的时间和办理交接手续具体的要求以沙洛联社发出的《交付土地通知书》内容为准。
13.项目地块无临水和临电,无雨水和污水排水渠,如需增加则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增加临水临电、雨水污水排水系统所产生的费用及后续的水电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交付项目土地面积:
(1)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沙洛联社应按证载面积约*平方米交付给承租方;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沙洛联社应将约7832平方米的面积交付给承租方。
(2)上述两地块中除净用地面积外的土地,仅供承租方严格按土地规划要求使用,承租方不得将净用地面积外的土地转租、合作经营。合同期内,净用地面积外的土地如遇国家征收、征用,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征收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按沙洛联社通知的时间交出土地。土地征收补偿款全部归沙洛联社单独所有。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存续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竞投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接受自然人参加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交易;
(二) (略) (略) 有经营 (略) 的经验,且目前实际在运营的产业园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
(三)报名单位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人民币;
(四)报名单位应于报名结束前10日(即2024年12月24日前)提供 (略) 工业产业园的设计方 (略) 定位方案,前述方案须经沙洛联社审核通过。
四、其他要求(明确项目要求及联社、承租方权利和义务以 (略) 置条款,合同期满的移交条件)
(一)竞投本项目前,竞投人应当充分了解项目地块情况且已作全面评估投资建设项目的风险。合同期内,沙洛联社不干涉承租方在项目地块上进行开发建设的自主经营权利,亦不承担项目的经营风险。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推进和合同关系的稳定。
(二)合同期内,除《租赁合同》涉及的印花税由各自承担外,沙洛联社仅须承担收取土地租金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承租方除须承担向沙洛联社支付的土地租金、履约保证金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外,还要承担本项目地块开发前期和合同期间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各类税费、新增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雨污分流工程成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且不论有关部门规定应由哪一方承担)并自行缴纳,如需要以沙洛联社名义配合缴纳的,沙洛联社予以配合。
(三)本项目建成资产使用范围:按规划要求使用。
(四)沙洛联社和承租方签订《交地确认书》当日起算,本项目报建、报规划等手续办理及工程建设总期限为2年。
(五)本项目仅限于工业用途,严禁承租方通过间隔、分割等方式,将工业用途厂 (略) 场或变相改 (略) 场出租,如有上述行为的,沙洛联社将按上级要求拒绝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注册手续,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期内,承租方仅取得沙洛留用地项目地块及地块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不享有对项目地块或建筑物的抵 (略) 分权。承租方自行经营和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承租方聘请的建设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沙洛联社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图纸进行建造主体建筑、附属工程、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承租方承担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项目地块是以沙洛联社村集体名义办理报建,故前期规划报建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沙洛联社派人配合协助,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项目设计、基坑设计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后期施工建设、验收过程中,相关的手续同样由承租方负责、沙洛联社予以配合协助,全部相关项目款项、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基于项目地块开发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沙洛联社已于2023年1 (略) 城市规划勘 (略) (原名为“ (略) 规划勘 (略) ”)签订了《 (略) 东沙街沙洛医药港项目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建设全流程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2023规*A)(下称合同书),合同金额为¥*元,其中沙洛联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进度款,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沙洛联社已支付的款项向沙洛联社支付完毕。未支付的款项由承租方按《合同书》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提前30日向沙洛联社支付完毕,沙洛联社收到款项后按《合同书》约定的时间 (略) 城市规划勘 (略) 支付款项。此款项原则上为沙洛联社代垫款,沙洛联社无须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发票,若承租方最终仍是需要沙洛联社开具相应发票以完善税务的,该收款发票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在收到沙洛联社通知的10个工作日全额承担。《合同书》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由承租方承接履行。
(八)合同期内,承租方是项目地块及其建筑物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租方须自行以及督促项目地块和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严格遵守国家《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建筑法》等涉及劳动(劳务)关系、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环保和消防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地块上发生的劳动(劳务)关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和工程建设等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此造成沙洛联社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九)本项目自地块交接后,合同期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由承租方负责。鉴于土地和不动产登记在沙洛联社名下,在合同期内,该项目因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的合作单位、关联企业、承租单位、人员安排等)原因导致沙洛联社涉诉/被申请仲裁或者遭受其他经济损失、 (略) 分的,包括但不限于勘探设计纠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劳动(劳务)纠纷等民商事纠纷, (略) 罚、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均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导致沙洛联社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项、罚款、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
(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须将承租地块内所建成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电梯等附属设施设备)无偿交还给沙洛联社。如沙洛联社继续对外合作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权。
(十一)承租方须自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且经验丰富的监理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地块的监理、建设施工及相关工作,建设费用、监理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沙洛联社有权对建设进行查验、监督和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必须服从沙洛联社的监督。本项目建设完工后由沙洛联社、承租方、监理方共同配合政府职能部门联合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由承租方负责限期整改、返工或修复至合格。
(十二)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报建、报规划手续以沙洛联社的名义申报,承租方负责相关手续办理,沙洛联社安排专人予以协助和配合,与之相关的全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建设资料(含原件),由承租方设立专人专门保管存放,在项目建成后集中移交沙洛联社档案室保存。
承租方须在项目地块上建成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物业(政府部门最终批复的计容面积为承租方应建的计容面积),并根据规划规定要求,建设对应项目建筑的地下负一层机动车停车场(不含非机动车位和装卸货车位),面积不少于3120平方米,且机动车位不少于79个(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在项目完成通过联合验收后2年内,承租方应与沙洛联社并以沙洛联社的名义办理全部建筑物的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与之相关的全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该地块及地上物业(含水、电、消防、电梯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全部归沙洛联社所有。
(十三)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拆除本项目建筑物的,双方须无条件服从,双方在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如有发生的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按以下方式分配:
1.土地补偿款全部归沙洛联社所有;
2.由承租方投资建设的物业补偿款分配方式:
(1)合同期开始之日至合同期第8年届满前发生的,物业补偿款全部归承租方所有。
(2)合同期第9年开始至合同期第13年届满前发生的,物业补偿款中20%归沙洛联社,另外80%归承租方。
(3)合同期第14年开始至合同期届满前发生的,物业补偿款按25%为起点、每年增加5%的比例归沙洛联社;按75%为起点,每年减少5%的比例归承租方(举例:合同期第15年,物业补偿款的30%归沙洛联社,70%归承租方;合同期第16年物业补偿款的35%归沙洛联社,65%归承租方;合同期第17年物业补偿款的40%归沙洛联社,60%归承租方,以此类推执行)。
3.对于项目地块范围内投资人或经营者的停业停产损失、经营损失、员工遣散、搬迁等补偿,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归承租方和实际投资人、经营者等 (略) 置,与沙洛联社无关,承租方应负 (略) 理。
4.如日后出现国家征收、征用,城市更新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征地拆迁时依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有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的新补偿科目的,对于该等新补偿科目的补偿款分配由双方另行协商分配。
5.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城市更新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征地拆迁的,沙洛联社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同意通知期满即提前解除本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互不需要赔偿或补偿对方。
(十四)承租方如未能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缴纳各项保证金、申请报批、开工建设和经营等情况,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视作承租方违约,沙洛联社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土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沙 (略) 理,沙洛联社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建设工程保证金归沙洛联社所有,并收回项目地块,同时有权追究承租方造成沙洛联社的固定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
(十五)本项目的其它详细参数及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样本)》(报名时向沙洛联社索取查阅)。
(十六)关于项目地块的其他情况及建设规划事项,沙洛联社可以《交易资产竞拍告知书》《项目地块须知》等形式作书面补充说明。
五、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在同等条件下前期与沙洛联社签订《承诺函》并已交纳诚意金的竞投人具有竞投优先权的原则。
六、报名及咨询
(一)有意参加单位可于2024年10月25日09:00至2024年12月24日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沙洛联社(地址: (略) (略) 东沙街沙洛上村281号)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沙洛联社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须在报名时提交沙洛联社查验;
2.报名单位由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须在报名时提交沙洛联社查验;
3.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要求)。
(三)沙洛联社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应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年12月24日18: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沙洛联社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经沙洛联社审核 (略) 退回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 (略) 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承租方,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内到沙洛联社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经沙洛联社审核 (略) 退回交易保证金。
七、交易竞投
竞投人按照《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略) 芳 (略) 路太和街2号一号楼交易大厅)参与现场举牌竞价交易,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非竞投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竞投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八、关于竞价规则的特别说明
1.竞投人须认真阅读竞价规则以及有关交易文件,如有疑问可在交易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沙洛联社咨询。竞投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竞价招租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竞投交易标的物现状,并理解和接受竞价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愿承担参加竞投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竞价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2.本交易标的只有1家竞投人参与竞投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或2家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的,采取现场举牌竞价方式交易,以价高者得成交。若参与竞投人全部不举牌应价的,以抽签形式确认最终竞得人。竞投人没有按时前来参加现场竞价的,或竞投人未按本竞价规则规定进行抽签的或抽签确定的竞得人未按本竞价规则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沙洛联社签订《租赁合同》,视作自动放 (略) 理,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因其违反竞价规则应向沙洛联社承担的违约金。沙洛联社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将该租赁标的再次出租。
3.每位竞投人限带一名陪同人员参加竞价活动,如另有政策或措施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竞投人必须遵守竞价会现场的秩序,不得阻拦其他竞投人参与竞价,不得恶意串通,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沙街沙洛上村281号
交易机构名称: (略)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略) 芳 (略) 路太和街2号
联系人:区农经中心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0-*
注:本交易公告及相关竞价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沙洛联社所有。



附件:

1.项目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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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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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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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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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公告
(第一次发布)
项目编号:沙洛联社交(2024〕*号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的委托,定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10时 (略) 芳村大道 (略) 路2号 (略) 沙洛联社医药港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建设项目进行公开竞投确定竞得人,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交易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资产情况
(一)交易资产类型:其他建设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二)交易资产座落位置:共2个项目地块合并作为本次交易资产,其中,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 (略) (略) 东沙街道东新高速以西;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 (略) (略) 东沙街道南环高速以北。位置详见附件《项目地块位置图》,该图仅作识别项目地块的地理 (略) 使用,不作留用地以及其中各部分功能土地的面积大小、可建设情况的依据。
(三)交易资产详细情况:
1.本项目于2023年8月完成了《医药港项目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70号),2024年3月完成了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
2.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根据《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18号) 、《集体土地所有证》(穗集有(2012)第*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70号)载明:证载面积约*平方米,地块净用地面积:4758.175平方米。拟设计方案:结合留用地选址范围(留用地指标5949平方米),依据《 (略)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要求,容积率为≤4.0,计容建筑面积为*.8平方米。容积率、净用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限高等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3.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的建设用地规划条件,根据《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18号)、《土地所有权证书》(粤(2021) (略) 不动产权第*号)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号 穗规划资源预选〔2023〕270号)载明:证载中约7832平方米为项目面积,净用地面积:4909.627平方米;拟设计方案:结合留用地选址范围(留用地指标6137平方米),依据《 (略) 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要求,容积率为≤4.0,计容建筑面积为*.4平方米。容积率、净用地面积、计容建筑面积、建筑限高等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4.对项目地块的初步规划建设要求:1.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地上建筑物不少于(含本数,下同)*.8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少于8层、每层楼层高度不低于(含本数,下同)4.5米。2.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地上建筑物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层数不少于8层、每层楼层高度不低于4.5米。根据《 (略) 规划和 (略) 关于印发< (略) 建设项目停车泊位配建指标规定>的通知》(穗规划资源规字〔2023〕5号),项目设计建设地下负一层机动车停车场(不含非机动车位和装卸货车位),面积不少于3120平方米,且机动车位不少于79个。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
(四)交易资产面积:共2个项目地块合并作为本次交易资产,2个地块总净用地面积约9667.802平方米(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五)交易资产的数量:共2个项目地块。
(六)交易资产的用途:一类工业用途。
(七)交易资产的现状:地块出租中,沙洛联社在合同期满后收回土地使用权。其中,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的租赁合同于2024年8月31 日到期;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的租赁合同于2024年12月24日到期。
二、交易要求
(一)交易类别:土地出租。
(二)交易方式:现场举牌竞价。
(三)资产使用范围:其他建设用地(一类工业用地M1)。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资产交易方式:
租赁合同期内,沙洛联社有偿提供项目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收取承租方项目地块的土地租金。承租方承租、建设、经营使用项目地块:承租方自筹资金投入项目地块,承担开发建设所需的全部建设资金、经营资金,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勘探、设计、报建、环评、建设、监理、质监、验收和办理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等项目开发建设全流程的建设、运营成本及费用,承担与之相关的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税费,承担沙洛联社基于项目地块开发的前期基础性工作而与第三方签订合同的权利义务和费用。
承租方 (略) 对项目进行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建筑设计、消防设计等),设计方案须经沙洛联社书面同意。按照经沙洛联社书面确认的规划报建方案完成规划、报建,依法依规并依据有关部门的批复进行建设、竣工验收、办妥项目地块上建筑物的不动产权证至沙洛联社名下,并投入经营使用。与之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承租方自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且经验丰富的监理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地块的监理、建设施工及相关工作,确保施工质量和生命财产安全。与之相关的全部成本费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2.租赁合同期限为38年(包括:建设期2年、产业培育期1年、运营期35年)。合同期限自沙洛联社将项目地块交付给承租方当日起计算,以双方签署的《交地确认书》确定的时间为准。
3.项目地块租金
(1)建设期为2年,承租方每年向沙洛联社支付土地租金*元,该土地租金为固定费用,无须进行竞拍。
(2)产业培育期为建设期满之次日起1年内,产业培育期内承租方需向沙洛联社支付固定土地租金为*元,该土地租金为固定费用,无须进行竞拍。
(3)自产业培育期满至租赁合同期满为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的土地租金竞价底价为*元/年,构成如下:
共2个项目地块合并作为本次交易资产,2个地块总净用地面积为9667.8平方米,总计容面积为*.2平方米(以政府部门最终批复为准)。两个项目地块租金竞价底价为*元/年,如实际交付面积或政府批复建设规划面积有差异的也不对此价格作调整)。
竞价阶梯以*元/年/次。
4.租金递增方式
运营期内以每3年为一个土地租金固定周期,新的土地租金固定周期在上一个固定周期的土地租金基础上进行递增。运营期前3年每年土地租金按最终竞得价计收,其他运营期的递增比例如下:
①从租赁期的第7年起至第15年期间每次递增的比例为5%;
②从租赁期的第16年起至第27年期间每次递增的比例为8%;
③从租赁期的第28年起至第38年期间每次递增的比例为12%。
合同期的土地租金具体以《 (略) (略) 东沙街沙洛医药港项目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租赁合同》(下称租赁合同)的约定为准。
5.项目地块租金支付方式
建设期第一年的土地租金自沙洛联社向承租方交付项目地块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建设期第二年的土地租金自建设期第二年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业培育期的土地租金自产业培育期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运营期的土地租金按月支付,应在每月的10日前支付当月的土地租金。
6.项目交易保证金为*元(大写:*仟万元)。竞投人应在报名结束前(即2024年12月24日16:00前)以转账方式全额支付交易保证金到沙洛联社账户(账户全称: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账号:*688,开户银行:广州农商行东沙支行(荔湾支行),下同)。如竞投人没有按时前来现场参加竞投,项目交易保证金*元由沙洛联社予以没收。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到账或未到账均视作竞投人主动放弃报名资格,报名不成功。
7.本项目的租赁合同履约保证金为*元(大写:*佰万元),竞得人应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缴交至沙洛联社账户。
8.经交易竞得成为承租方的,已支付的项目交易保证金*元(大写:*仟万元)将自动转化为等额的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在竞得人开始项目地块的施工建设后,沙洛联社按竞得人实际完成的建设工程进度分期、无息向 (略) 退回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退回款项应专款专用于本项目工程款,具体退还的时间节点和数额详见《租赁合同》。(注:如竞得人在竞得交易后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不签订《租赁合同》,则视为竞得人违反交易规则和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所缴纳的项目交易保证金由沙洛联社没收,沙洛联社有权单方取消竞得人的竞得交易资格且不视为沙洛联社违约,同时沙洛联社有权重新交易。)
9.土地须用于工业用途,不得经营法律规定及当地政策禁止从事的相关产业(或项目)。没有得到沙洛联社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在项目地块内建筑物中储存、生产或促使、容许他人在建筑物内储存、生产任何危及安全的易燃、易爆、有毒之材料或物品。
10.沙洛联社为贯 (略) 委区政府部署,落实 (略) 工业园发展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的产业要求,沙洛联社已制定了《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被纳入的行业详见清单内容),竞投人应认真阅读和了解《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的内容,竞投人一经报名即视为其已经清晰了解和同意沙洛联社负面清单的相关规定。竞投人一经报名即代表其承诺不得引入或从事(含转租、合作等)负面清单所列相关产业(项目)。在租赁合同履行期内,如沙洛联社的“三资”交易负面清单发生变化的,按照前述原则执行,届时另有新规定的除外。在租赁合同履行期内,如承租方的经营范围和经营行业依法取得对应主管部门批准的,则可以按照经批准的经营范围凭营业执照依法开展经营活动。
11.合同的签订:竞得人应在竞价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自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交易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由沙洛联社与竞得人签订《租赁合同》。
12.本项目地块交付:经交易结果公示且双方签订《租赁合同》后,沙洛联社在原租赁合同期满即行启动项目用地内原租户的清退工作,双方以签署《交地确认书》之日起为项目地块交付的时间。
项目地块交付前如有遗留经济或法律纠纷的,由沙洛联 (略) 理和承 (略) 理费用,如需承租方协助的,承租方应予协助。如有特殊情况的沙洛联社可适当延迟交付,但原则上不超过60日。签署《交地确认书》的时间和办理交接手续具体的要求以沙洛联社发出的《交付土地通知书》内容为准。
13.项目地块无临水和临电,无雨水和污水排水渠,如需增加则由承租方负责办理,增加临水临电、雨水污水排水系统所产生的费用及后续的水电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14.交付项目土地面积:
(1)留用地1:AF*地块(一运驾校地块),沙洛联社应按证载面积约*平方米交付给承租方;留用地2:AF*地块(北京城建地块)沙洛联社应将约7832平方米的面积交付给承租方。
(2)上述两地块中除净用地面积外的土地,仅供承租方严格按土地规划要求使用,承租方不得将净用地面积外的土地转租、合作经营。合同期内,净用地面积外的土地如遇国家征收、征用,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征收的,承租方须无条件服从,按沙洛联社通知的时间交出土地。土地征收补偿款全部归沙洛联社单独所有。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存续企业法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对竞投人的其他要求条件:
(一)报名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经营,不接受自然人参加交易、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交易;
(二) (略) (略) 有经营 (略) 的经验,且目前实际在运营的产业园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
(三)报名单位报名截止日期前完成实缴注册资本不少于*元人民币;
(四)报名单位应于报名结束前10日(即2024年12月24日前)提供 (略) 工业产业园的设计方 (略) 定位方案,前述方案须经沙洛联社审核通过。
四、其他要求(明确项目要求及联社、承租方权利和义务以 (略) 置条款,合同期满的移交条件)
(一)竞投本项目前,竞投人应当充分了解项目地块情况且已作全面评估投资建设项目的风险。合同期内,沙洛联社不干涉承租方在项目地块上进行开发建设的自主经营权利,亦不承担项目的经营风险。双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和责任,确保项目的顺利开展推进和合同关系的稳定。
(二)合同期内,除《租赁合同》涉及的印花税由各自承担外,沙洛联社仅须承担收取土地租金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及附加税;承租方除须承担向沙洛联社支付的土地租金、履约保证金和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等款项外,还要承担本项目地块开发前期和合同期间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全部建设成本、经营成本、各类税费、新增税费等(包括但不限于雨污分流工程成本、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且不论有关部门规定应由哪一方承担)并自行缴纳,如需要以沙洛联社名义配合缴纳的,沙洛联社予以配合。
(三)本项目建成资产使用范围:按规划要求使用。
(四)沙洛联社和承租方签订《交地确认书》当日起算,本项目报建、报规划等手续办理及工程建设总期限为2年。
(五)本项目仅限于工业用途,严禁承租方通过间隔、分割等方式,将工业用途厂 (略) 场或变相改 (略) 场出租,如有上述行为的,沙洛联社将按上级要求拒绝协助入驻企业办理工商、税务等相关登记注册手续,并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合同期内,承租方仅取得沙洛留用地项目地块及地块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的使用权和经营收益权,不享有对项目地块或建筑物的抵 (略) 分权。承租方自行经营和管理、自负盈亏、自担风险。
(六)承租方聘请的建设施工单位负责按照沙洛联社和政府相关部门审查通过的图纸进行建造主体建筑、附属工程、装修及配套设施设备,承租方承担建设所需的全部费用。
(七)项目地块是以沙洛联社村集体名义办理报建,故前期规划报建由承租方负责办理、沙洛联社派人配合协助,本项目的前期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项目设计、基坑设计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并支付;后期施工建设、验收过程中,相关的手续同样由承租方负责、沙洛联社予以配合协助,全部相关项目款项、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基于项目地块开发的前期基础性工作,沙洛联社已于2023年1 (略) 城市规划勘 (略) (原名为“ (略) 规划勘 (略) ”)签订了《 (略) 东沙街沙洛医药港项目占一补一经济发展留用地建设全流程服务项目合同书》(合同编号:2023规*A)(下称合同书),合同金额为¥*元,其中沙洛联社已按合同约定支付了进度款,承租方应在签订《租赁合同》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沙洛联社已支付的款项向沙洛联社支付完毕。未支付的款项由承租方按《合同书》约定的付款时间节点提前30日向沙洛联社支付完毕,沙洛联社收到款项后按《合同书》约定的时间 (略) 城市规划勘 (略) 支付款项。此款项原则上为沙洛联社代垫款,沙洛联社无须向承租方开具收款发票,若承租方最终仍是需要沙洛联社开具相应发票以完善税务的,该收款发票产生的税费由承租方在收到沙洛联社通知的10个工作日全额承担。《合同书》项下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由承租方承接履行。
(八)合同期内,承租方是项目地块及其建筑物的“防火第一责任人”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承租方须自行以及督促项目地块和建筑物的实际使用人严格遵守国家《民法典》《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和《建筑法》等涉及劳动(劳务)关系、安全生产、工程建设、环保和消防等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做好项目地块上发生的劳动(劳务)关系、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消防和工程建设等相关的监督管理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承租方承担,如因此造成沙洛联社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九)本项目自地块交接后,合同期内的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由承租方负责。鉴于土地和不动产登记在沙洛联社名下,在合同期内,该项目因承租方(包括但不限于承租方的合作单位、关联企业、承租单位、人员安排等)原因导致沙洛联社涉诉/被申请仲裁或者遭受其他经济损失、 (略) 分的,包括但不限于勘探设计纠纷、工程建设合同纠纷、买卖合同纠纷、工伤赔偿纠纷、劳动(劳务)纠纷等民商事纠纷, (略) 罚、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均由承租 (略) 理并承担全部费用;如导致沙洛联社损失,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项、罚款、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等)
(十)合同期限届满,承租方须将承租地块内所建成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及设施设备(含水、电、消防、电梯等附属设施设备)无偿交还给沙洛联社。如沙洛联社继续对外合作经营的,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具有优先权。
(十一)承租方须自行聘请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且经验丰富的监理单位、建设施工单位开展项目地块的监理、建设施工及相关工作,建设费用、监理费用由承租方负责。沙洛联社有权对建设进行查验、监督和提出整改意见,承租方必须服从沙洛联社的监督。本项目建设完工后由沙洛联社、承租方、监理方共同配合政府职能部门联合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或存在问题的由承租方负责限期整改、返工或修复至合格。
(十二)项目建设涉及的所有报建、报规划手续以沙洛联社的名义申报,承租方负责相关手续办理,沙洛联社安排专人予以协助和配合,与之相关的全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负责组织本项目的设计、建设施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建设过程中所有的报建、建设资料(含原件),由承租方设立专人专门保管存放,在项目建成后集中移交沙洛联社档案室保存。
承租方须在项目地块上建成计容建筑面积不少于*.2平方米的物业(政府部门最终批复的计容面积为承租方应建的计容面积),并根据规划规定要求,建设对应项目建筑的地下负一层机动车停车场(不含非机动车位和装卸货车位),面积不少于3120平方米,且机动车位不少于79个(最终以政府部门批复为准)。在项目完成通过联合验收后2年内,承租方应与沙洛联社并以沙洛联社的名义办理全部建筑物的产权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与之相关的全部手续费、工本费、行政收费、规费和税费由承租方承担,该地块及地上物业(含水、电、消防、电梯等附属设施设备)的所有权全部归沙洛联社所有。
(十三)合同期内,如遇国家征收、征用,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拆除本项目建筑物的,双方须无条件服从,双方在提前解除《租赁合同》时,如有发生的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按以下方式分配:
1.土地补偿款全部归沙洛联社所有;
2.由承租方投资建设的物业补偿款分配方式:
(1)合同期开始之日至合同期第8年届满前发生的,物业补偿款全部归承租方所有。
(2)合同期第9年开始至合同期第13年届满前发生的,物业补偿款中20%归沙洛联社,另外80%归承租方。
(3)合同期第14年开始至合同期届满前发生的,物业补偿款按25%为起点、每年增加5%的比例归沙洛联社;按75%为起点,每年减少5%的比例归承租方(举例:合同期第15年,物业补偿款的30%归沙洛联社,70%归承租方;合同期第16年物业补偿款的35%归沙洛联社,65%归承租方;合同期第17年物业补偿款的40%归沙洛联社,60%归承租方,以此类推执行)。
3.对于项目地块范围内投资人或经营者的停业停产损失、经营损失、员工遣散、搬迁等补偿,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归承租方和实际投资人、经营者等 (略) 置,与沙洛联社无关,承租方应负 (略) 理。
4.如日后出现国家征收、征用,城市更新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征地拆迁时依照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政策等规定有租赁合同约定以外的新补偿科目的,对于该等新补偿科目的补偿款分配由双方另行协商分配。
5.如遇国家征收、征用,城市更新 (略) 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需要征地拆迁的,沙洛联社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方,双方同意通知期满即提前解除本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以外双方互不追究责任,互不需要赔偿或补偿对方。
(十四)承租方如未能按《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缴纳各项保证金、申请报批、开工建设和经营等情况,导致本项目无法继续履行的(具体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为准),视作承租方违约,沙洛联社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土地上所有建筑物、构筑物无偿归沙 (略) 理,沙洛联社不承担任何赔偿和补偿责任,合同履约保证金和建设工程保证金归沙洛联社所有,并收回项目地块,同时有权追究承租方造成沙洛联社的固定资产流失和经济损失。
(十五)本项目的其它详细参数及要求详见《租赁合同(样本)》(报名时向沙洛联社索取查阅)。
(十六)关于项目地块的其他情况及建设规划事项,沙洛联社可以《交易资产竞拍告知书》《项目地块须知》等形式作书面补充说明。
五、竞得人确定原则
本交易采用价高者得、在同等条件下前期与沙洛联社签订《承诺函》并已交纳诚意金的竞投人具有竞投优先权的原则。
六、报名及咨询
(一)有意参加单位可于2024年10月25日09:00至2024年12月24日16:00(节假日除外),在正常工作日的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沙洛联社(地址: (略) (略) 东沙街沙洛上村281号)进行咨询及报名,并索取交易详细资料。交易资产的现状及一切具体情况,须向沙洛联社详细了解。
(二)报名时提交的材料如下,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1.报名单位由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须在报名时提交沙洛联社查验;
2.报名单位由非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单位公章,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须在报名时提交沙洛联社查验;
3.按照信息发布的规定提交其他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第三条规定的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要求)。
(三)沙洛联社对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予接受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报名人,应按要求缴纳交易保证金,取得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后,填写《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四)报名人须在报名截止(即2024年12月24日18:00)前携带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表》,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逾期报名登记、逾期缴纳交易保证金或逾期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参与交易资格。
已缴纳交易保证金,但因逾期申领《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未能报名成功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到沙洛联社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经沙洛联社审核 (略) 退回交易保证金。
报名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交易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交易标的物现状,了解交易标的物产权、消防、周边环境、 (略) 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详细情况,理解和接受有关交易的全部内容,同意以底价或最终成交价确定承租方,愿承担参加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交易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风险和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若报名人未被确认为承租方的,在交易结果公示期结束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10个工作日内到沙洛联社凭交易保证金缴纳凭证办理退回交易保证金手续,经沙洛联社审核 (略) 退回交易保证金。
七、交易竞投
竞投人按照《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通知的时间携带相关资料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略) 芳 (略) 路太和街2号一号楼交易大厅)参与现场举牌竞价交易,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一)竞投单位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非竞投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的还须提供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竞投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 (略) 经济联社集体资产交易报名资格确认书》。
八、关于竞价规则的特别说明
1.竞投人须认真阅读竞价规则以及有关交易文件,如有疑问可在交易活动开始日以前用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沙洛联社咨询。竞投人一旦成功报名参与本次竞价招租活动,即表明其已完全了解本交易项目情况,认可竞投交易标的物现状,并理解和接受竞价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同意以底价或最终竞得价成交,愿承担参加竞投交易所产生的一切风险,并愿意按照竞价规则及有关交易文件的一切约定承担履行义务的责任,同时享有相应权利。
2.本交易标的只有1家竞投人参与竞投的,以不低于底价的报价交易。有2家或2家以上竞投人参与竞投的,采取现场举牌竞价方式交易,以价高者得成交。若参与竞投人全部不举牌应价的,以抽签形式确认最终竞得人。竞投人没有按时前来参加现场竞价的,或竞投人未按本竞价规则规定进行抽签的或抽签确定的竞得人未按本竞价规则约定签署《成交确认书》,或在签署《成交确认书》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与沙洛联社签订《租赁合同》,视作自动放 (略) 理,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因其违反竞价规则应向沙洛联社承担的违约金。沙洛联社有权通过其他方式将该租赁标的再次出租。
3.每位竞投人限带一名陪同人员参加竞价活动,如另有政策或措施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竞投人必须遵守竞价会现场的秩序,不得阻拦其他竞投人参与竞价,不得恶意串通,更不能有操纵、垄断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法律责任。
九、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 (略) (略) 东沙街沙洛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20-*
联系地址: (略) (略) 东沙街沙洛上村281号
交易机构名称: (略) (略) 农业和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中心
联系地址: (略) (略) 芳 (略) 路太和街2号
联系人:区农经中心 联系电话:020-*
监督机构: (略) (略) (略)
监督电话:020-*
注:本交易公告及相关竞价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沙洛联社所有。



附件:

1.项目地块位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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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

2.沙洛联社三资交易负面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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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规划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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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略) 建设用地规划条件(穗规划资源条件〔2023〕1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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