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年度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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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年度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2-2024年度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市 (略) :

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 (略) 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医疗机构要 (略) 或本单位内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防止遗漏人员。

二、考核对象:至2024.12.31止,经 (略) 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间满三年,未参加上两年度(2021-2022年度、2022-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口腔医师。

三、考试安排:

1、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1)首次定期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2)第二次及以上参加定期考核的,须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3)在本次考核周期内执行简易程序的还需填写《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两份。

(4)在考核周期内按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卫生部《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要求),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含助理医师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5)市发证医疗单位将考核档案直接 (略) (略) (略) ( (略) (略) 交口东北角)住院楼8 (略) ,县(市)、区发证医疗单位报送至相应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统一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63.com)。

(6)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须注明参加何种程序考核(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2、业务水平测试与时间安排

(1)业务水平测试拟定于2025年1月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业务水平测评以“三基”训练内容为主,蓝本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指南 口腔科分册》(胡勤刚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口腔医学分册》(2017修订版,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等。

(3)基本技能操作总分30分:心肺复苏技术考核(笔试),考核标准为2015版心肺复苏国际指南。综合笔试总分为70分,包括:a.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范围为(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安徽省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中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b.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50分):口腔疾病诊断、治疗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注意事项

(1)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书籍、字条等,一经发现该水平测试成绩为零分且不得补考。

(2)报送纸质材料前请提前与考核办公室联系、预约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 (略) (略) (略) 楼8 (略)

联系人:刘梦、金燕、徐文竹

联系电话:*

(略) 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医师定期考核档案1.doc

医师定期考核表2.doc

医师行为记录表3.doc

医师定期考核执行简易程序申请表4.doc

附件5:医师定期考核人员申报.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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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4年度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市 (略) :

为保证医师定期考核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根据《 (略) 实施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工作方案(试行)》有关要求,现就做好本周期医师定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医疗机构要 (略) 或本单位内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进行认真梳理,防止遗漏人员。

二、考核对象:至2024.12.31止,经 (略) 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时间满三年,未参加上两年度(2021-2022年度、2022-2023年度)医师定期考核的口腔医师。

三、考试安排:

1、工作成绩、职业道德评定

(1)首次定期考核对象:如实填写《医师定期考核档案》、《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医师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2)第二次及以上参加定期考核的,须填写《医师定期考核表》、《医师行为记录表》,以上材料一式两份。

(3)在本次考核周期内执行简易程序的还需填写《简易程序申请表》一式两份。

(4)在考核周期内按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符合卫生部《 (略) 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的要求),或通过晋升上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考试(含助理医师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成绩单或证书复印件)。

(5)市发证医疗单位将考核档案直接 (略) (略) (略) ( (略) (略) 交口东北角)住院楼8 (略) ,县(市)、区发证医疗单位报送至相应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由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局)、 (略) (略) 统一报送。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5日,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联系电话:*(*@*63.com)。

(6)报名参加医师定期考核的人员,须注明参加何种程序考核(简易程序/一般程序)。

2、业务水平测试与时间安排

(1)业务水平测试拟定于2025年1月份,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2)业务水平测评以“三基”训练内容为主,蓝本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基”训练指南 口腔科分册》(胡勤刚主编,东南大学出版社出版)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口腔医学分册》(2017修订版,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出版)等。

(3)基本技能操作总分30分:心肺复苏技术考核(笔试),考核标准为2015版心肺复苏国际指南。综合笔试总分为70分,包括:a.卫生法律法规考试范围为(20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规范》(安徽省最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民法典》(第七编侵权责任中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b.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50分):口腔疾病诊断、治疗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3、注意事项

(1)业务水平测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不准携带任何与考试有关书籍、字条等,一经发现该水平测试成绩为零分且不得补考。

(2)报送纸质材料前请提前与考核办公室联系、预约时间。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 (略) (略) (略) (略) 交口 (略) (略) (略) 楼8 (略)

联系人:刘梦、金燕、徐文竹

联系电话:*

(略) 口腔医师定期考核办公室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

医师定期考核档案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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