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招标人为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数量:1台。
2.3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之起150天内交货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所投全自动PECVD设备相同或类似型号不少于5台的销售合同。
备注:①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支撑文件,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则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③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代理商或原厂签订的销售合同。
3.3投标人提供的机台具备化合物衬底应用经验,提供不少于2家化合物芯片厂商的案例;
备注:①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支撑文件,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则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③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代理商或原厂签订的销售合同
3.4财务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2)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官网截图。
(2)或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官网截屏。
注:
1)如果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2)评委会现场查验不符的,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3) (略) 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 (略) 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失信执行人或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承诺书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2)。
3.6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5);
2)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1)。
3)设备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本质安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相关要求(①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1;②设备技术方案中编制设备安全设计章节,编制范围和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四、其他部分4.3);
4)所投设备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率保持一致(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1)。
3.8针对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1)所投货物的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4.1)。
2)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如适用)(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4.2)。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7日 16 时 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须报名期间在http://**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 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 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9 时 00分
5.2递交方式:自行送达或邮寄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118号16楼1609室
7、其他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寄送到以上地址。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 (略) 》(http://**)上发布。
9、监督部门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纪检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
地址: (略) (略) (略) 524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25-#、025-#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1609室
联系人:迟强、孙萍、李菲
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 (略)
2024 年10月31日
(项目编号:JSTC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招标人为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规模: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
2.2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自动PECVD生长台采购项目;数量:1台。
2.3设备交货期:合同签订之起150天内交货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复印件。
3.2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提供所投全自动PECVD设备相同或类似型号不少于5台的销售合同。
备注:①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支撑文件,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则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③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代理商或原厂签订的销售合同。
3.3投标人提供的机台具备化合物衬底应用经验,提供不少于2家化合物芯片厂商的案例;
备注:①投标人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支撑文件,合同复印件需能体现出合同签约时间、合同签约主体、合同标的(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签字盖章页等主要内容,否则不予认可;
②如合同中无法体现上述要求的,则须提供相应的技术协议或用户证明材料加以佐证,否则不予认可;
③原件备查;
④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可以提供代理商或原厂签订的销售合同
3.4财务要求: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提供近三年(2021-2023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
(2)或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有“复印件无效”字样的需提供原件备查,无需针对本招标项目开具)。
3.5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之一:
(1)投标人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官网截图。
(2)或投标人提供“中国执行 (略) ”网站(http://**.cn)官网截屏。
注:
1)如果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2)评委会现场查验不符的,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3) (略) 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 (略) 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失信执行人或违法失信企业的承诺书(承诺书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2)。
3.6项目负责人要求:无
3.7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5);
2)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提供材料均真实有效,若材料虚假,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投标人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1)。
3)设备供应商应确保设备的本质安全,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关于安全、环保、职业健康的相关要求(①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1;②设备技术方案中编制设备安全设计章节,编制范围和要求见投标文件格式四、其他部分4.3);
4)所投设备名称、税率应当与最终开票明细的名称、税率保持一致(须提供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3.1)。
3.8针对本项目资格要求的特殊要求:
1)所投货物的原产地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产品需提供证明材料,如承诺书(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4.1)。
2)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允许代理商投标,需提供产品制造商不参与直接投标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制造商授权委托书原件。(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次投标)(如适用)(格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2.14.2)。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31日8时30分至2024年11月7日 16 时 00分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人须报名期间在http://**平台注册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注册、登录入口 为“JSTCC(新版)”,之前在“JTCC(旧版)”注册过的投标人,请从“JSTCC(新版)”入口登录, 并完善用户信息后再关注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支持电话:#)。 注册时的联系人须为负责本项目的联系人。本项目后续相关通知将通过http://**平台直接发送给此联系人。投标人注册的联系人信息错误是其自身的风险,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此不承担责任。平台服务费:500元,支付完成后,平台提供在线下载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 9 时 00分
5.2递交方式:自行送达或邮寄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 (略) (略) (略) 118号16楼1609室
7、其他
本项目采取不见面开标模式,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通过顺丰或其它可靠快递,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寄送到以上地址。请考虑文件在途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寄送到。
8、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 (略) 》、《江苏省 (略) 》《江 (略) 》(http://**)上发布。
9、监督部门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纪检部门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第五十五研究所
地址: (略) (略) (略) 524号
联系人:卢工
电话:025-#、025-#
电子邮件:*@*ttp://**
招标代理机构:江 (略)
地址: (略) (略) (略) 118号1609室
联系人:迟强、孙萍、李菲
电话:025-#、#
电子邮箱:*@*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 (略)
2024 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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