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永丰派出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兴国县永丰派出所周边市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兴国县永丰 (略) 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国县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001
项目名称:兴国县永丰 (略) 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序号 | 机械名称 | 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暂估) | 预算单价(元) | 含税预算总金额(元) |
1 | 挖掘机(60轮式挖斗) | 60轮式挖斗 | 小时 | 300 | 160.00 | #.00 |
2 | 挖掘机(220履带式挖斗) | 220履带式挖斗 | 小时 | 340 | 220.00 | #.00 |
3 | 220履带式炮头 | 220履带式炮头 | 小时 | 48 | 360.00 | #.00 |
4 | 装载机(50型铲车) | 50型铲车 | 小时 | 340 | 200.00 | #.00 |
5 | 20t自卸汽车 | 20t | 台班 | 180 | 1600.00 | #.00 |
6 | 12t洒水车 | 12t | 台班 | 100 | 1600.00 | #.00 |
7 | 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至#方项目完工时止或根据#方提前1日通知终止租赁为准,#方应将机械(设备)退场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兴国县 (略) (兴国县将军大道北侧11栋1-15号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国县 (略) (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国县 (略) (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的,须 (略) 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编号及名称,*@*q.com。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 (略)
地 址: (略) 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联系方式:0797-# #
项目概况
兴国县永丰 (略) 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兴国县 (略)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X001
项目名称:兴国县永丰 (略) 政配套工程机械租赁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序号 | 机械名称 | 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 | 计量单位 | 数量(暂估) | 预算单价(元) | 含税预算总金额(元) |
1 | 挖掘机(60轮式挖斗) | 60轮式挖斗 | 小时 | 300 | 160.00 | #.00 |
2 | 挖掘机(220履带式挖斗) | 220履带式挖斗 | 小时 | 340 | 220.00 | #.00 |
3 | 220履带式炮头 | 220履带式炮头 | 小时 | 48 | 360.00 | #.00 |
4 | 装载机(50型铲车) | 50型铲车 | 小时 | 340 | 200.00 | #.00 |
5 | 20t自卸汽车 | 20t | 台班 | 180 | 1600.00 | #.00 |
6 | 12t洒水车 | 12t | 台班 | 100 | 1600.00 | #.00 |
7 | 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结算以实际发生时间为准,合同签订后至#方项目完工时止或根据#方提前1日通知终止租赁为准,#方应将机械(设备)退场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响应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响应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 (略)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工作日内)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兴国县 (略) (兴国县将军大道北侧11栋1-15号二层)
方式: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售价:0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国县 (略) (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12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兴国县 (略) (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用邮箱报名方式的,须 (略) 名称、联系人、电话、项目编号及名称,*@*q.com。
2、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3、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将落实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磋商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国县 (略)
地 址: (略) 兴国县文明 (略) 干部好作风纪念园旁
联系方式:07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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