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1.2采购人:同德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泰昌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1.拍摄制作“司法救助”微电影一部,时长15-20分钟;2.(略)方委托(略)方为其拍摄制作“公益诉讼”微电影一部,时长15-20分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初至2024年12月底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财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采购文件或线上报名。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德 (略)
地 址:同德 (略) (略) 办公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974-(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泰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
邮编:/
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71-(略)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西钢支行
账 号:(略)3
2024年10月31日
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同德县人民检察院微电影拍摄制作项目
1.2采购人:同德 (略)
1.3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泰昌 (略)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括:1.拍摄制作“司法救助”微电影一部,时长15-20分钟;2.(略)方委托(略)方为其拍摄制作“公益诉讼”微电影一部,时长15-20分钟;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1.6成交供应商数量:一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2.2服务期限:2024年11月初至2024年12月底
2.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指标:详见《采购文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1.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财务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谈判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4年11月01日至2024年11月05日,每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持授权委托书购买采购文件或线上报名。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地点为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谈判时间和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应委派代表准时参加谈判活动,谈判开始时间预计为2024年11月13日14时30分,与每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谈判地点为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谈判采购公告在《》上发布。
8.其他
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9.联系方式
采购人:同德 (略)
地 址:同德 (略) (略) 办公楼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974-(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泰昌 (略)
地址: (略) (略) (略) 353号1号楼1单元9层(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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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女士
电话:0971-(略)
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西钢支行
账 号:(略)3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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