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5年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关于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经清流县九 (略) 班子会10月29日研究决定,拟对清流县九 (略) 实施的2025年造林项目施工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第一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 (略) ,007林班01大班030小班、007林班04大班050小班、007林班06大班020、060小班、008林班07大班030小班;③作业面积:352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二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 (略) ,043林班02大班010、040小班、046林班14大班010、020小班;③作业面积:451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三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 (略) ,048林班05大班020、030小班、048林班04大班010、030小班;③作业面积:263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3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四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下和分场 (略) ,019林班05大班010小班、019林班04大班110小班、031林班07大班060小班;③作业面积:340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0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五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下和分场 (略) ,027林班07大班100小班、027林班09大班020、030小班、023林班05大班050小班;③作业面积:374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六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庄前分场 (略) ,045林班09大班110小班,046林班06大班020小班,008林班12大班100小班;③作业面积:245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3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七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庄前分场 (略) ,015林班06大班030小班,024林班12大班010小班;③作业面积:226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八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 (略) ,016林班06大班020小班,016林班05大班020小班;016林班09大班010小班;③作业面积:440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九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 (略) ,020林班03大班050小班,020林班01大班030小班;026林班08大班030小班;023林班03大班040小班、018林班03大班040小班③作业面积:326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十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水 (略) ,008林班09大班020、030小班,012林班08大班020小班;012林班09大班070小班;012林班10大班010小班、③作业面积:360亩;④施工内容: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630元(不含苗木费)。
第十一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两沿一环);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 (略) ,025林班05大班020小班,025林班04大班080小班;025林班02大班110小班;③作业面积:161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63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十二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生态分场 (略) 005林班15大班020小班,005林班13大班020小班;③作业面积:262亩;④施工内容: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二、参加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营林资质;②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来的国有单位造林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单位信誉证明文件等文件);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有意向投标单位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清流县九 (略) 营林部报名,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预审。
三、现场踏勘时间:
有意向投标单位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往清流县九 (略) 获取招标资料(招标约定书、图纸等),并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拔口分场,黄建来:*;芹口分场,上官珍华:*;庄前分场,邹宗生*;下和分场,严友昌:*。生态分场:李序文:*。
四、招投标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略) 场行情和各标段的作业条件(作业面积、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等)、施工内容与要求等综合情况确定了各标段的作业单价,各标段开标顺序按摇号确定, 按每个标段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每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11 月 6 日 至 11月 8 日);对公开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内,由招标小组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原则: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但由于本次招标的营林工程工期紧,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招标人限制每位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即如果投标人已抽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加剩余标段的中标人抽取。
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分场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每个中标单位须购买十个人以上(含十人)的团体意外险,在与九 (略) 签订合同提供给分场备份存查(此项为签订合同前置条件)。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的,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权转移至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材料:(1)、投标保证金凭条(复印件);(2)、《招标约定书》(招标方及投标方盖章签字);(3)、投标方营业执照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次招标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委托他人参与投标。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逾期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建省九 (略) 营林部。
六、履约保证金:
本次投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的缴存。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全称):清流县九 (略) ;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支行,
3、账号:*22;
4、款项来源栏请写:2025年造林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 上午9:30
2、开标地点: (略)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 (略) 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九 (略)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90号二楼
电话:0598-*
联系人: 罗先生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2024年11月1日
招 标 约 定 书
为保证清流县九 (略) 2025造林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在招投标过程和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出现纠纷,特制定本招标约定,投标方应须知并遵守。凡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视为认同本次招标公告的信息及本招标约定。
一、标的评估:在清流县九 (略) 发出《清流县九 (略) 2025造林项目招标公告》后,有意向单位可与清流县九 (略) 下属各分场联系,索取招投标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问题并勘察标的现场。投标单位须自行对本次招标的各标段作业山场的面积(招标方公布的作业面积为小班档案面积,仅供投标方参考,结算面积以实际验收为准)、作业措施、作业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生产季节等因子进行详细测算,并作综合评估。参加投标时,即视为投标方对该标的物的作业条件、施工要求、自行报价表示认可,盈亏均由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纪律:
1、招投标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投标双方均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商业道德。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若有买标或串标行为,中标无效,并交有 (略) 理。
三、投标方式: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略) 场行情和各标段的作业条件(作业面积、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等)、施工内容与要求等综合情况确定了各标段的作业单价。各标段开标顺序按摇号确定,每个标段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每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11 月 6 日 至 11月 8 日);对公开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内,由招标小组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方应对每亩人工费用作综合评估,详细测算。凡参加投标的,即视为投标人对该标的报价表示认可,盈亏均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方应向清流县九 (略) 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未中标者履约保证金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为营林质量、安全、防火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
4、中标方营林生产作业检查验收合格后开具生产税发票,结清所有营林生产工资。
5、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买标或串标,中标无效。
四、投标、开标: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规定)
六、合同签订要求
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相关分场签订《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中标合同不得转让。
2、签订《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时,中标者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投标人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
七、施工要求
1、《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按招标方要求的、与工程量相当的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完成所中标的生产作业并通过验收,否则,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招用的工程队应具有较好的管理协调能力、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具备较为丰富的营林业务技术知识,拥有相对稳定的营林施工队*。
八、工期:造林项目工期为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
九、安全生产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生产,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安全生产原则,中标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中标人必须认真学铺于采伐迹地内,堆杂高度不高于50cm。 (略) (略) 开好简易步道,宽度必须达到1.0m, (略) 形,直山挖台阶,台阶的高度必须利于行走,不能太高,路面上的草、杂、灌全部清理干净,挖除楂头, (略) 面,便于炼山人员在火势过猛时安全躲避。 (略) 外侧开挖宽度不小于80厘米、深度不小于10厘米生土带。
(略) 验收合格后按森林防火操作规程,先审批后炼山。在*方的指导下,*方组织足够的男工(严禁女工参加),配备足够的巡火人员和火场守护人员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炼山点火前,*方必须确定一名人员为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并指定专人点火作业;沿防火线每隔30米安排两人值守,携带扑火工具,在隔离带一侧看守火场,防止跑火。按照从最高点往下的顺序点火,不能遍地开花,先 (略) ,火头适当加密。点火速度应与整个炼山场的燃烧速度同步,严禁从山脚点火。炼山开始、结束的时候,*方都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清点和核对,以确保人员安全。炼山结束后留下相应人员携带扑火工具留守火场和看护,两人一组,严防死灰复燃,炼山完成后把情况报告分场业务、分管领导,分场按规程上报上级防火部门。
清杂:全面清理炼山后未燃烧净的杂灌、杂草、树头以及造林地内和其周边未燃烧净的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丫等杂物,再次堆烧干净,并挖除管茅头一起堆烧或翻晒。
清杂工序的验收应达到松材线虫除治规程要求(直径1cm以上枝丫全部堆烧干净),以第三方出具的验收单为凭据,否则本项工程不予结算。
B、整带清理:贴近地面,劈尽小班内的杂、灌、草和藤条等。严禁采伐(劈除)胸径大于或等于5cm以上的林木(含幼树),只能劈除胸径小于5cm的灌草。杂灌楂头必须在10cm以下、伐根5 cm以下;劈杂灌到边到角(劈杂灌到林缘外1.5m),四植到位率 100 %。注意保留生长较好、干形通直,有培养前途的林木。横山沿水平等高线整带,植树带宽1.0-1.5m,带面内的采伐剩余物全部清理干净至见土,杂草、杂灌全部挖除干净。带间距2m-2.5m,堆杂带宽度0.8m-1 m。堆杂带要求相对整齐、均匀。与有林 (略) 5米的采伐剩余物须清理干净,平均堆放到相对应的堆杂带内,与有林地留出5米的隔离带。
杂灌头过高,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耙带不合格,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而且还必须返工至合格。
(二)挖穴:挖穴时一律要求穴内树根砍断、草杂石块清除,挖出的下层心土放置穴边(在回土时不能回填),穴的分布必须均匀,整带挖穴上下行穴呈“品”字形排列,穴与堆杂带水平距离50cm。挖穴规格为50cm*40cm*30cm,密度为:耙带清理200穴/亩(综合密度,种植带间适当加密),炼山清理200穴/亩,株行距为1.8m*1.8m。挖穴完成以后,必须经*方验收合格后才能回土。否则,本项工程不予结算。挖穴质量和挖穴密度合格率必须在90%以上。合格率每下降1%,本项工程单价下浮1%。
(三)回土、下基肥:
从穴位周围呈扇形挖取表土,回入半穴细表土(土块必须是2cm以下的团粒),施入250g钙镁磷拌匀,合理安排劳力,确保当天调运的肥料在当天实施完成,施肥时间应集中统一(每个小班不超3天),经分场验收后回满土,高出地面20cm,不能回入草杂树根石块。
严格按照顺序作业,勿遗漏施肥地块、遗弃肥料。遗弃肥料的,本项工程不予结算,并按照*方的损失额由*方双倍赔偿给*方。
(四)种植:
*方必须合理安排劳力,抓紧造林季节,及时造林。苗木保护:注意做好 (略) 理和保护(打浆、阔叶树摘除叶子)。在种植过程中,注意保护苗木的水分,苗根要湿润,不能让苗木晾晒以免失水。植树:做到正、直、紧、舒,不窝根。营养袋苗做到深栽、栽直、打紧,其他苗用红心土泥浆蘸根,做到根舒、深栽、栽直、打紧。当天栽植剩余苗木假植,并用茅草遮阴保湿。栽植过程中要保护好苗木,不能把苗木放在太阳下暴晒、不能遗弃丢失苗木。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
延误造林季节,本项工程单价下浮20%;造林成活率低于80%,造林当年春季必须用营养袋苗补植,工资及由*方负责,当年10月份检查造林成活率低于75%,本项工程不予结算,承包方的抚育质量保证金*方不予退还,并视为*方在发包方承包施工的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再参与发包方的工程招投标。
(五)抚育:按九 (略) 营林抚育规程要求执行,当年第一次抚育:扩穴培土+全劈+锄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穴周50cm扩穴培土,其余杂草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锄尽杂草,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当年第二次抚育:全劈杂+锄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杂灌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锄尽杂草,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二年第一次抚育:块锄+全劈+挖管茅,具体措施为:穴周50cm锄净,其余杂草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二年第二次抚育:全面除杂灌、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杂灌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三年全劈抚育(茬头10cm以下)。抚育时尽量保护好干形较好的乡土阔叶树。
四、工程验收程序:
(一)*方调运的肥料须经*方认可同意后方可调运(中标队化肥采购确认单),当天施放完数量经分场签收(验收单)。施肥工序严格按照清流县九 (略) 《营林施工肥料管理办法》执行。
(二)*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分场预验收,分场接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组织包片施工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分场提交验收申请报林场营林部申请验收(含合同约定关键工序如挖明穴,、施肥等)。营林部报林场分管领导审批后,组成验收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工程款。
(三)验收不合格的,*方须及时返工。返工以一次为限,返工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方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与*方结算工程款,并视为*方在*方施工的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方的工程投标。
五、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方凭合同、验收单在分场开具结算单,结算单需经验收人员、分场场长和*方代表签字后上报营林部,经营林部核对、财务部审核后给予结算工程款。工程款结算分四期:第一期,2025年春节前所完成的工程经*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进度借款70%,余款30%待造林当年10月抚育验收完成时调查成活率,合格的结算给付,不合格的当年或第二年春季补植完成。不按要求补植或补植后不合格的,*方有权不予结算*方所完成的工程款。第二期,2025年10月份前完成造林当年二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第三期2026年10月完成第二年二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第四期2027年10月完成第三年一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方缴交的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林工程质量保证金至第四期结算完成后若无发生安全事故、森林火灾、工程质量等问题,*方及时退还*方,否则*方不予退还。
六、*方承诺具有承包业务能力,服从*方调度,严格按质量要求施工,并且自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若*方施工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挖穴质量、密度、成活率≤75%等),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工程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林、抚育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元),按公告要求存入*方对公账户。(由投标履约保证金转)
(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须组织12人以上工人进场施工,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施工,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有特殊情况,按工序计算,延误工期一个月以内(以分场验收日期为准),延期除按招标约定每日扣100元外,结算单价下浮5%,延误工期一个月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与*方结算工程款,因延误工期造成造林成果严重损失的,*方必须对*方进行赔偿,承包方的造育质量保证金*方不予退还,并视为*方在发包方承包施工的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再参与发包方的工程招投标。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五份,*方执四份,*方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经双方协商,**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
附:中标通知书
标 (略) 域示意图
安全生产和防火协议书
*方:清流县九 (略) *方:
代表人(分场场长):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协议书
分场[2025] 号
*方:清流县九 (略)
*方:
为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责任期限:协议期从 2025年11月起至2027年11月。
二、 经营项目和地点:
1、项目名称: 2025年造林项目(2025年集约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
2、地点: 分场 林班 大班 小班等班,共计 个小班。
三、双方职责:
(一)*方职责:
1.*方根据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行使行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职能,要求*方提供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相应的培训记录。
2.*方根据*方需要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等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给*方,并监督*方对其工人进行培训教育。
3.*方有权不定期对*方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方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方职责:
1、*方代表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管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方应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将工商营业执照签订协议前复印给*方。
3、*方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认真做好上岗人员的审查工作,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男工六十周岁以下、女工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应本岗位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
4、*方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并组织学习,学习林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营林、木材生产等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生产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方严禁在生产作业地点及邻近山场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到生产作业地点。
6、*方要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不得随意用工,未经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培训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7、*方作业使用车辆时,必须请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及有行驶证年审合格的车辆,并严禁超载。
8、*方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 (略) 口、生产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以制止非生产人员进入。
11、*方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防火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整改,如无法整改,应及时通知*方, (略) 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12、在汛期、高温、暴雨、台风等容易发生事故的情形下,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必要时应停止野外作业,撤离危险居住点。
13、*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发生各类事故, (略) (1991年)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略) 理规定》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防火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方通报,并对事故的经济损失负责补偿。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方没有及时向*方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生产等安全操作规程,影响*方落实协议,应付给*方违约金1000元。
2、*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 (略) 罚:
(1)未配备安全防火生产管理人员,处罚1000元。
(2)安全员无工作日记 (记本),处罚500元。
(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处罚500元。
从业人员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略) 罚100元。
(4)发现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 (略) 罚100元。
(5)私自雇用未经岗位安全、森林防火培训的,处罚200元/人,并勒令其立即退场。
(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处罚100元/次.人。
(7)发现未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参与施工作业(含野外临时居住点炊事人员),处罚100元/人,并及时停止施工作业。
(8)若发现事故隐患时,*方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扣*方负责人每项500元。
(9)携带打火机等火种 (略) 的, (略) 罚500元。
(10) (略) 及就近山场吸烟的, (略) 罚500元。
(11) (略) 及就近山场生火煮饭、热饭菜、烧烤等使用明火行为的, (略) 罚200元。
(12) (略) 烤火、野炊的, (略) 罚 200元。
(13) (略) 烧香、烧纸、放鞭炮, (略) 罚200元。
(14) (略) 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等行为, (略) 罚500元。
(15)夜间 (略) 点火 (略) , (略) 罚200元。
(16)工棚四周未开设足够安全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的,处罚1000元。
(17)工棚外林内架 (略) 未开设好安全隔离带的,处罚1000元。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五份,*方执四份,*方执一份。
*方: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有限公司 *方:
代表: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关于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招标公告
经清流县九 (略) 班子会10月29日研究决定,拟对清流县九 (略) 实施的2025年造林项目施工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情况:
第一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 (略) ,007林班01大班030小班、007林班04大班050小班、007林班06大班020、060小班、008林班07大班030小班;③作业面积:352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二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 (略) ,043林班02大班010、040小班、046林班14大班010、020小班;③作业面积:451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三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拔口分场 (略) ,048林班05大班020、030小班、048林班04大班010、030小班;③作业面积:263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3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四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下和分场 (略) ,019林班05大班010小班、019林班04大班110小班、031林班07大班060小班;③作业面积:340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0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五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下和分场 (略) ,027林班07大班100小班、027林班09大班020、030小班、023林班05大班050小班;③作业面积:374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肥料,不含苗木款)。
第六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庄前分场 (略) ,045林班09大班110小班,046林班06大班020小班,008林班12大班100小班;③作业面积:245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3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七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庄前分场 (略) ,015林班06大班030小班,024林班12大班010小班;③作业面积:226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八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 (略) ,016林班06大班020小班,016林班05大班020小班;016林班09大班010小班;③作业面积:440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九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 (略) ,020林班03大班050小班,020林班01大班030小班;026林班08大班030小班;023林班03大班040小班、018林班03大班040小班③作业面积:326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2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十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水 (略) ,008林班09大班020、030小班,012林班08大班020小班;012林班09大班070小班;012林班10大班010小班、③作业面积:360亩;④施工内容: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630元(不含苗木费)。
第十一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两沿一环);②建设地点:位于芹口分场 (略) ,025林班05大班020小班,025林班04大班080小班;025林班02大班110小班;③作业面积:161亩;④施工内容:集约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63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第十二标:①项目名称: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项目②建设地点:位于生态分场 (略) 005林班15大班020小班,005林班13大班020小班;③作业面积:262亩;④施工内容:人工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作业施工;⑤招标单价:每亩施工单价1115元(含基肥单价,但不含苗木费)。
二、参加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施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①投标单位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备营林资质;②投标单位须提供近三年来的国有单位造林业绩证明(提供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或业主单位信誉证明文件等文件);③投标单位无不良记录。有意向投标单位可携带相关资料到清流县九 (略) 营林部报名,由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资格预审。
三、现场踏勘时间:
有意向投标单位在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正常上班时间)前往清流县九 (略) 获取招标资料(招标约定书、图纸等),并踏勘现场。
踏勘现场联系人、联系电话:拔口分场,黄建来:*;芹口分场,上官珍华:*;庄前分场,邹宗生*;下和分场,严友昌:*。生态分场:李序文:*。
四、招投标方法及要求: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略) 场行情和各标段的作业条件(作业面积、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等)、施工内容与要求等综合情况确定了各标段的作业单价,各标段开标顺序按摇号确定, 按每个标段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每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11 月 6 日 至 11月 8 日);对公开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内,由招标小组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2、中标原则: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或多个标的投标,但由于本次招标的营林工程工期紧,为保证工程按时完成,招标人限制每位投标人只能中1个标段,即如果投标人已抽中1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该投标人不再参加剩余标段的中标人抽取。
3、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分场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合同。每个中标单位须购买十个人以上(含十人)的团体意外险,在与九 (略) 签订合同提供给分场备份存查(此项为签订合同前置条件)。逾期视为弃标,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权的,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同时中标权转移至下一顺位中标候选人。
4、投标人不得转让中标标的。否则,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材料:(1)、投标保证金凭条(复印件);(2)、《招标约定书》(招标方及投标方盖章签字);(3)、投标方营业执照及法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2、本次招标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委托他人参与投标。3、投标书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5日下午17:00前,逾期概不接受。
3、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福建省九 (略) 营林部。
六、履约保证金:
本次投标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投标履约保证金必须以投标单位账户的缴存。
七、投标保证金账户
1、投标保证金账户名(全称):清流县九 (略) ;
2、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清流支行,
3、账号:*22;
4、款项来源栏请写:2025年造林项目投标履约保证金。
八、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6日 上午9:30
2、开标地点: (略) 。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清 (略) http://**上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清流县九 (略)
地 址:清流县长兴中街90号二楼
电话:0598-*
联系人: 罗先生
(略) 名称: (略)
地址:清流 (略) 536号景鸿世纪广场二楼
联系电话:0598-*
2024年11月1日
招 标 约 定 书
为保证清流县九 (略) 2025造林项目招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在招投标过程和今后的生产、经营中出现纠纷,特制定本招标约定,投标方应须知并遵守。凡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视为认同本次招标公告的信息及本招标约定。
一、标的评估:在清流县九 (略) 发出《清流县九 (略) 2025造林项目招标公告》后,有意向单位可与清流县九 (略) 下属各分场联系,索取招投标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问题并勘察标的现场。投标单位须自行对本次招标的各标段作业山场的面积(招标方公布的作业面积为小班档案面积,仅供投标方参考,结算面积以实际验收为准)、作业措施、作业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生产季节等因子进行详细测算,并作综合评估。参加投标时,即视为投标方对该标的物的作业条件、施工要求、自行报价表示认可,盈亏均由投标人自负。
二、投标纪律:
1、招投标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招投标双方均应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严格遵守商业道德。
3、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若有买标或串标行为,中标无效,并交有 (略) 理。
三、投标方式:
1、本次招标方法采用固定单价随机抽取中标人的办法。 (略) 场行情和各标段的作业条件(作业面积、难易程度、道路状况等)、施工内容与要求等综合情况确定了各标段的作业单价。各标段开标顺序按摇号确定,每个标段随机抽取三个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三个号码,第一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二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抽出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略) 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每个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再参与其他标段的投标。招标人当日在清流县 (略) 站公示中标结果,公示期3个工作日( 11 月 6 日 至 11月 8 日);对公开招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内,由招标小组对异议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作出决定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
2、投标方应对每亩人工费用作综合评估,详细测算。凡参加投标的,即视为投标人对该标的报价表示认可,盈亏均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方应向清流县九 (略) 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元),未中标者履约保证金招标方在3个工作日内全额(不计利息)退还,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后,履约保证金全部转为营林质量、安全、防火风险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最后工程结束验收合格后退还。
4、中标方营林生产作业检查验收合格后开具生产税发票,结清所有营林生产工资。
5、投标过程中,若发现买标或串标,中标无效。
四、投标、开标:以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五、施工质量及技术要求:(详见合同规定)
六、合同签订要求
1、投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必须与相关分场签订《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中标合同不得转让。
2、签订《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时,中标者须携带下列材料(有效原件及复印件):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
3、投标人违反上述约定,视为违约并自动放弃中标权,招标人有权没收中标人的投标履约保证金。
七、施工要求
1、《清流县九 (略) 2025年造林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必须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组织按招标方要求的、与工程量相当的正常劳动力进场作业,完成所中标的生产作业并通过验收,否则,按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招用的工程队应具有较好的管理协调能力、工程施工能力和经验,具备较为丰富的营林业务技术知识,拥有相对稳定的营林施工队*。
八、工期:造林项目工期为2024年11月至2027年11月。
九、安全生产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谁生产,谁负责”、“谁用工,谁管理”的安全生产原则,中标人负责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中标人必须认真学铺于采伐迹地内,堆杂高度不高于50cm。 (略) (略) 开好简易步道,宽度必须达到1.0m, (略) 形,直山挖台阶,台阶的高度必须利于行走,不能太高,路面上的草、杂、灌全部清理干净,挖除楂头, (略) 面,便于炼山人员在火势过猛时安全躲避。 (略) 外侧开挖宽度不小于80厘米、深度不小于10厘米生土带。
(略) 验收合格后按森林防火操作规程,先审批后炼山。在*方的指导下,*方组织足够的男工(严禁女工参加),配备足够的巡火人员和火场守护人员的条件下方可进行。炼山点火前,*方必须确定一名人员为现场指挥员,统一指挥,并指定专人点火作业;沿防火线每隔30米安排两人值守,携带扑火工具,在隔离带一侧看守火场,防止跑火。按照从最高点往下的顺序点火,不能遍地开花,先 (略) ,火头适当加密。点火速度应与整个炼山场的燃烧速度同步,严禁从山脚点火。炼山开始、结束的时候,*方都要对参与人员进行清点和核对,以确保人员安全。炼山结束后留下相应人员携带扑火工具留守火场和看护,两人一组,严防死灰复燃,炼山完成后把情况报告分场业务、分管领导,分场按规程上报上级防火部门。
清杂:全面清理炼山后未燃烧净的杂灌、杂草、树头以及造林地内和其周边未燃烧净的直径1厘米以上的枝丫等杂物,再次堆烧干净,并挖除管茅头一起堆烧或翻晒。
清杂工序的验收应达到松材线虫除治规程要求(直径1cm以上枝丫全部堆烧干净),以第三方出具的验收单为凭据,否则本项工程不予结算。
B、整带清理:贴近地面,劈尽小班内的杂、灌、草和藤条等。严禁采伐(劈除)胸径大于或等于5cm以上的林木(含幼树),只能劈除胸径小于5cm的灌草。杂灌楂头必须在10cm以下、伐根5 cm以下;劈杂灌到边到角(劈杂灌到林缘外1.5m),四植到位率 100 %。注意保留生长较好、干形通直,有培养前途的林木。横山沿水平等高线整带,植树带宽1.0-1.5m,带面内的采伐剩余物全部清理干净至见土,杂草、杂灌全部挖除干净。带间距2m-2.5m,堆杂带宽度0.8m-1 m。堆杂带要求相对整齐、均匀。与有林 (略) 5米的采伐剩余物须清理干净,平均堆放到相对应的堆杂带内,与有林地留出5米的隔离带。
杂灌头过高,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耙带不合格,本项工程单价下浮5%,而且还必须返工至合格。
(二)挖穴:挖穴时一律要求穴内树根砍断、草杂石块清除,挖出的下层心土放置穴边(在回土时不能回填),穴的分布必须均匀,整带挖穴上下行穴呈“品”字形排列,穴与堆杂带水平距离50cm。挖穴规格为50cm*40cm*30cm,密度为:耙带清理200穴/亩(综合密度,种植带间适当加密),炼山清理200穴/亩,株行距为1.8m*1.8m。挖穴完成以后,必须经*方验收合格后才能回土。否则,本项工程不予结算。挖穴质量和挖穴密度合格率必须在90%以上。合格率每下降1%,本项工程单价下浮1%。
(三)回土、下基肥:
从穴位周围呈扇形挖取表土,回入半穴细表土(土块必须是2cm以下的团粒),施入250g钙镁磷拌匀,合理安排劳力,确保当天调运的肥料在当天实施完成,施肥时间应集中统一(每个小班不超3天),经分场验收后回满土,高出地面20cm,不能回入草杂树根石块。
严格按照顺序作业,勿遗漏施肥地块、遗弃肥料。遗弃肥料的,本项工程不予结算,并按照*方的损失额由*方双倍赔偿给*方。
(四)种植:
*方必须合理安排劳力,抓紧造林季节,及时造林。苗木保护:注意做好 (略) 理和保护(打浆、阔叶树摘除叶子)。在种植过程中,注意保护苗木的水分,苗根要湿润,不能让苗木晾晒以免失水。植树:做到正、直、紧、舒,不窝根。营养袋苗做到深栽、栽直、打紧,其他苗用红心土泥浆蘸根,做到根舒、深栽、栽直、打紧。当天栽植剩余苗木假植,并用茅草遮阴保湿。栽植过程中要保护好苗木,不能把苗木放在太阳下暴晒、不能遗弃丢失苗木。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
延误造林季节,本项工程单价下浮20%;造林成活率低于80%,造林当年春季必须用营养袋苗补植,工资及由*方负责,当年10月份检查造林成活率低于75%,本项工程不予结算,承包方的抚育质量保证金*方不予退还,并视为*方在发包方承包施工的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再参与发包方的工程招投标。
(五)抚育:按九 (略) 营林抚育规程要求执行,当年第一次抚育:扩穴培土+全劈+锄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穴周50cm扩穴培土,其余杂草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锄尽杂草,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当年第二次抚育:全劈杂+锄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杂灌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锄尽杂草,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二年第一次抚育:块锄+全劈+挖管茅,具体措施为:穴周50cm锄净,其余杂草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二年第二次抚育:全面除杂灌、草+挖管茅,具体措施为:杂灌贴地面劈除(茬头10cm以下),挖尽管茅并翻兜晒干,修除杉木萌生条;第三年全劈抚育(茬头10cm以下)。抚育时尽量保护好干形较好的乡土阔叶树。
四、工程验收程序:
(一)*方调运的肥料须经*方认可同意后方可调运(中标队化肥采购确认单),当天施放完数量经分场签收(验收单)。施肥工序严格按照清流县九 (略) 《营林施工肥料管理办法》执行。
(二)*方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通知分场预验收,分场接到*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应及时组织包片施工负责人、业务、分管领导等相关人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分场提交验收申请报林场营林部申请验收(含合同约定关键工序如挖明穴,、施肥等)。营林部报林场分管领导审批后,组成验收小组按规定程序进行检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工程款。
(三)验收不合格的,*方须及时返工。返工以一次为限,返工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方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与*方结算工程款,并视为*方在*方施工的不良记录,三年内不得参加*方的工程投标。
五、工程结算及付款方式:
*方凭合同、验收单在分场开具结算单,结算单需经验收人员、分场场长和*方代表签字后上报营林部,经营林部核对、财务部审核后给予结算工程款。工程款结算分四期:第一期,2025年春节前所完成的工程经*方验收合格后,付工程进度借款70%,余款30%待造林当年10月抚育验收完成时调查成活率,合格的结算给付,不合格的当年或第二年春季补植完成。不按要求补植或补植后不合格的,*方有权不予结算*方所完成的工程款。第二期,2025年10月份前完成造林当年二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第三期2026年10月完成第二年二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第四期2027年10月完成第三年一次抚育验收合格后结算。*方缴交的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林工程质量保证金至第四期结算完成后若无发生安全事故、森林火灾、工程质量等问题,*方及时退还*方,否则*方不予退还。
六、*方承诺具有承包业务能力,服从*方调度,严格按质量要求施工,并且自行做好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等方面工作,若*方施工中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挖穴质量、密度、成活率≤75%等),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方承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一)本工程安全生产、森林防火、造林、抚育质量保证金人民币*万元整(¥:*.00元),按公告要求存入*方对公账户。(由投标履约保证金转)
(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10天内须组织12人以上工人进场施工,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施工,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有特殊情况,按工序计算,延误工期一个月以内(以分场验收日期为准),延期除按招标约定每日扣100元外,结算单价下浮5%,延误工期一个月以上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80%与*方结算工程款,因延误工期造成造林成果严重损失的,*方必须对*方进行赔偿,承包方的造育质量保证金*方不予退还,并视为*方在发包方承包施工的不良记录,3年内不得再参与发包方的工程招投标。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结算后终止。本合同一式五份,*方执四份,*方执一份。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未经双方协商,**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合同。
附:中标通知书
标 (略) 域示意图
安全生产和防火协议书
*方:清流县九 (略) *方:
代表人(分场场长): 代表: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协议书
分场[2025] 号
*方:清流县九 (略)
*方:
为贯彻落实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森林防火条例》、《福建省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为明确双方在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 责任期限:协议期从 2025年11月起至2027年11月。
二、 经营项目和地点:
1、项目名称: 2025年造林项目(2025年集约造林及三年幼林抚育)。
2、地点: 分场 林班 大班 小班等班,共计 个小班。
三、双方职责:
(一)*方职责:
1.*方根据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行使行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监督管理职能,要求*方提供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相应的培训记录。
2.*方根据*方需要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等生产作业安全操作规程给*方,并监督*方对其工人进行培训教育。
3.*方有权不定期对*方生产作业进行监督,检查*方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职责的落实情况。
(二)*方职责:
1、*方代表是本项目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负责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管理,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2、*方应具备安全生产相应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并将工商营业执照签订协议前复印给*方。
3、*方要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认真做好上岗人员的审查工作,年满十八周岁以上,男工六十周岁以下、女工五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适应本岗位的从业人员方可上岗。
4、*方负责人必须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并组织学习,学习林业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营林、木材生产等安全操作规程。督促生产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方严禁在生产作业地点及邻近山场使用明火,严禁携带火源火种到生产作业地点。
6、*方要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不得随意用工,未经安全生产和森林防火培训教育不得上岗作业。
7、*方作业使用车辆时,必须请有驾驶证的驾驶员及有行驶证年审合格的车辆,并严禁超载。
8、*方从业人员必须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9、*方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10、 (略) 口、生产现场设置警示标志,以制止非生产人员进入。
11、*方负责人或管理人员,应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防火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立即整改,如无法整改,应及时通知*方, (略) 理情况应记录在案。
12、在汛期、高温、暴雨、台风等容易发生事故的情形下,应合理安排施工作业,必要时应停止野外作业,撤离危险居住点。
13、*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发生各类事故, (略) (1991年)第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 (略) 理规定》规定,立即如实向当地负有安全防火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方通报,并对事故的经济损失负责补偿。
四、违约责任:
1、协议生效后,*方没有及时向*方提供林业行业部门颁布的营林、木材生产等安全操作规程,影响*方落实协议,应付给*方违约金1000元。
2、*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方有权从安全生产保证金 (略) 罚:
(1)未配备安全防火生产管理人员,处罚1000元。
(2)安全员无工作日记 (记本),处罚500元。
(3)未为从业人员提供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处罚500元。
从业人员未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的, (略) 罚100元。
(4)发现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 (略) 罚100元。
(5)私自雇用未经岗位安全、森林防火培训的,处罚200元/人,并勒令其立即退场。
(6)在生产过程中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章作业的,处罚100元/次.人。
(7)发现未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人员参与施工作业(含野外临时居住点炊事人员),处罚100元/人,并及时停止施工作业。
(8)若发现事故隐患时,*方应立即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在期限内未整改的扣*方负责人每项500元。
(9)携带打火机等火种 (略) 的, (略) 罚500元。
(10) (略) 及就近山场吸烟的, (略) 罚500元。
(11) (略) 及就近山场生火煮饭、热饭菜、烧烤等使用明火行为的, (略) 罚200元。
(12) (略) 烤火、野炊的, (略) 罚 200元。
(13) (略) 烧香、烧纸、放鞭炮, (略) 罚200元。
(14) (略) 烧蜂、烧蚂蚁、烧火驱兽等行为, (略) 罚500元。
(15)夜间 (略) 点火 (略) , (略) 罚200元。
(16)工棚四周未开设足够安全距离的防火隔离带的,处罚1000元。
(17)工棚外林内架 (略) 未开设好安全隔离带的,处罚1000元。
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一式五份,*方执四份,*方执一份。
*方:清流县九龙溪国有林场 有限公司 *方:
代表: 法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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