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学业水平测试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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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与机电工程学院学业水平测试耗材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公告[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ZZZ-2024-CS-005

2.项目名称: (略) 中等专业学校新能源与 (略) 学业水平测试耗材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中等专业学校( (略) 东首1号)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采购项目负责人现场报名成功后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等专业学校行政办公楼十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等专业学校行政办公楼十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相关《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戴凌 联系电话:0516-#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 (略) (略) 东首1号

项目负责人:#颢文 电话:0516-#

2024年11月1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SXZZZ-2024-CS-005

2.项目名称: (略) 中等专业学校新能源与 (略) 学业水平测试耗材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不接受超过#元(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7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中等专业学校( (略) 东首1号)
3.方式: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及有效二代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采购项目负责人现场报名成功后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00-14: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等专业学校行政办公楼十楼第一会议室。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30(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中等专业学校行政办公楼十楼第一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询问和质疑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和投诉按相关《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质疑接收人:戴凌 联系电话:0516-#

(二)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人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三)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人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人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 (略) (略) 东首1号

项目负责人:#颢文 电话:0516-#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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