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关爱特困老人孤残儿童”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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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关爱特困老人孤残儿童”服务项目采购的公告

为加强“关爱特困老人 孤残儿童”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0〕第10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数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文件精神。现将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关爱特困老人孤残儿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项目联系人:郭品庄,联系电话:0770-(略),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略) 党风廉政办,0770-(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6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提 (略) (略) ( (略) (略) (略) 500号219室,邮编(略),电话0770—(略)),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应递交的文件应包括机构简介、项目申报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信用记录截图、社会工作者证书,历年承接过的志愿服务项目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有机构公章。

七、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一) (略) 依法登记成立满一年且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八、采购项目需求

(一)为 (略) 的孤残儿童提供改善功能障碍的康复护理指导;

(二)为 (略) 的孤残儿童进行进食、穿衣等功能障碍的指导和训练,开展自理能力培养;

(三)为 (略) 的孤残儿童开展特殊教育;

(四)为 (略) 的孤残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五)综合运用医学、教育等各种方法,使不同程度孤残儿童已经丧失的功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致力于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以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走向工作、走向社会。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量化指标

备注

(略) 的孤弃儿童

1. (略) (略) 孤残儿童康复计划,评估每个儿童的身体情况。包括肌力、关节运动范围、平衡能力、体位转移能力、步行能力及步态等方面的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并认真执行。

每名儿童每月不少于1次康复计划


2. (略) (略) 每个孤残儿童开展针对性的康复服务不低于20分钟,并做好日常记录。

每名儿童每天不少于20分钟


3. 开展特殊教育活动, (略) (略) 孤残儿童的兴趣、才能、动手能力。(提供活动方案及活动照片作为佐证)

每月不少于2次


4.为 (略) 孤残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儿童解决困难,为儿童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心理辅导活动记录表作为佐证)

不定次数


5.视天气情况,组织孤残儿童开展户外活动。(提供相关照片作为佐证)

每次不少于0.5个小时


6.完成孤残儿童中期和年度康复总结。

每年不少于2次


7.为 (略) 孤残儿童开展自理能力培养。

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0.5小时


2024年10月31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

为加强“关爱特困老人 孤残儿童”服务工作,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20〕第10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公布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的通知》(桂财采〔2019〕72号)、《广西壮 (略) 财政厅关于调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数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文件精神。现将采购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4年“关爱特困老人孤残儿童”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人民币(略)元。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0个月内完成。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 (略) (略) ,项目联系人:郭品庄,联系电话:0770-(略),监督部门及电话: (略) (略) 党风廉政办,0770-(略)。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4年11月6日18:00前将响应文件提 (略) (略) ( (略) (略) (略) 500号219室,邮编(略),电话0770—(略)),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六、响应文件内容

供应商应递交的文件应包括机构简介、项目申报书、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副本、信用记录截图、社会工作者证书,历年承接过的志愿服务项目证明等材料原件或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需盖有机构公章。

七、项目承接机构资质要求

(一) (略) 依法登记成立满一年且具有相应业务范围的社会组织;

(二)投标人未被列入 (略) 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八、采购项目需求

(一)为 (略) 的孤残儿童提供改善功能障碍的康复护理指导;

(二)为 (略) 的孤残儿童进行进食、穿衣等功能障碍的指导和训练,开展自理能力培养;

(三)为 (略) 的孤残儿童开展特殊教育;

(四)为 (略) 的孤残儿童开展康复训练;

(五)综合运用医学、教育等各种方法,使不同程度孤残儿童已经丧失的功能尽最大可能地得到恢复和重建,致力于使他们在体格上、精神上、社会上和经济上的能力得到尽可能的恢复,以使他们重新走向生活,走向工作、走向社会。

服务对象

服务内容

量化指标

备注

(略) 的孤弃儿童

1. (略) (略) 孤残儿童康复计划,评估每个儿童的身体情况。包括肌力、关节运动范围、平衡能力、体位转移能力、步行能力及步态等方面的评估,有针对性的制定短期目标与长期目标并认真执行。

每名儿童每月不少于1次康复计划


2. (略) (略) 每个孤残儿童开展针对性的康复服务不低于20分钟,并做好日常记录。

每名儿童每天不少于20分钟


3. 开展特殊教育活动, (略) (略) 孤残儿童的兴趣、才能、动手能力。(提供活动方案及活动照片作为佐证)

每月不少于2次


4.为 (略) 孤残儿童提供心理疏导,帮助儿童解决困难,为儿童回归社会创造条件。(提供心理辅导活动记录表作为佐证)

不定次数


5.视天气情况,组织孤残儿童开展户外活动。(提供相关照片作为佐证)

每次不少于0.5个小时


6.完成孤残儿童中期和年度康复总结。

每年不少于2次


7.为 (略) 孤残儿童开展自理能力培养。

每周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0.5小时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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