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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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的公示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进行公示。

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

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申请用海单位)

海南富 (略)

用海位置

海南省昌江县新港外海海域,距离新港约13.86km,水深在36m左右

用海性质

经营性

用海面积

192公顷

用海类型

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

开放式养殖

具体用途

底播养殖、捕捞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海南正永 (略)

公示文件

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二、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三、公示地点

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http://**)。

四、公示附件

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58号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邮编:#);联系人:杨祖弘;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 ???????????????????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

? ?????????????????????????????????2024年10月31日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和《海南省海域使用权审批出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对《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进行公示。

一、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相关内容:

项目名称

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

建设单位(申请用海单位)

海南富 (略)

用海位置

海南省昌江县新港外海海域,距离新港约13.86km,水深在36m左右

用海性质

经营性

用海面积

192公顷

用海类型

渔业用海

用海方式

开放式养殖

具体用途

底播养殖、捕捞

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

海南正永 (略)

公示文件

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二、公示时间

10个工作日(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13日)。

三、公示地点

昌江黎族自治县 (略) (http://**)。

四、公示附件

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五、公示意见和建议反馈方式

1.地址:昌江黎族自治县石碌镇昌江大道58号昌江黎族自治县行政 (略) (邮编:#);联系人:杨祖弘;联系电话:0898-#;邮箱:*@*63.com。

2.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为确保意见和建议真实有效,便于及时反馈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附件:昌江县新港海域底播贝类养殖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送审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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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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