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等项目权益的处置公告
关于等项目权益的处置公告
浙江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 (略) 股权、连云 (略) 蝙蝠山庄权益、 (略) 股权及债权项 (略) 置。 (略) 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相关权益的转让工作,现 (略) 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及垫付费用 | 担保 情况 | 当前 资产状况 |
1 | (略) | 江西南昌 | 人民币 | (略).31美元、(略)元 | (略)美元 | 保证及抵押 | 位 (略) (略) 378号。保证人江西涤纶厂、江西 (略) 。 |
二、股权资产
序号 | 资产名称 | 公司住所地 | 数量 | 当前经营状况 |
1 | (略) 股权 | (略) (略) 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 (略)股 | 公司经营正常 |
2 | (略) | (略) (略) 378号 | 68.(略)美元 | 吊销 |
三、权益类资产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益金额 |
1 | 连云 (略) 蝙蝠山庄权益 | 投资权益类 | (略)元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企业股东资格和股权交易的要求,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有受 (略) 联系商洽。任 (略) 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许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 0571-(略), 057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灵隐 (略) 8号公元大厦西北裙楼101室
邮编: (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71-(略)(浙江 (略) 办公室)
监督管理部门
浙江银保监监督电话:0571-(略)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 (略) 电话:0571-(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浙江 (略)
2024年11月1日
中国东方 (略) 浙江 (略)
2024年11月01日
浙江 (略) (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 (略) 股权、连云 (略) 蝙蝠山庄权益、 (略) 股权及债权项 (略) 置。 (略) 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相关权益的转让工作,现 (略) 置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
序号 | 借款人名称 | 所在地 | 币种 | 本金 | 利息及垫付费用 | 担保 情况 | 当前 资产状况 |
1 | (略) | 江西南昌 | 人民币 | (略).31美元、(略)元 | (略)美元 | 保证及抵押 | 位 (略) (略) 378号。保证人江西涤纶厂、江西 (略) 。 |
二、股权资产
序号 | 资产名称 | 公司住所地 | 数量 | 当前经营状况 |
1 | (略) 股权 | (略) (略) 建设大道933号武汉商业银行大厦 | (略)股 | 公司经营正常 |
2 | (略) | (略) (略) 378号 | 68.(略)美元 | 吊销 |
三、权益类资产
序号 | 资产名称 | 资产类别 | 权益金额 |
1 | 连云 (略) 蝙蝠山庄权益 | 投资权益类 | (略)元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上述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财务状况良好的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管理层、参 (略) 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 (略) 工作人员、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为严格防范交易各方及其关联人士的道德风险,防止不正当交易,防范项目操作风险,非经合作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通过任何中介(包括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安排、实施本项目合作事宜。
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对方及其工作人员、相关组织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前述组织和个人的关联方进行商业贿赂、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礼金、奖金、补贴、物品等)或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输送。
任何一方在项目运作过程中发现对方存在上述行为,有权提醒对方相关人士立即纠正,经制止拒不纠正的,应告知对方及时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标的企业股东资格和股权交易的要求,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有受 (略) 联系商洽。任 (略) 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联系人:许先生,孙先生
联系电话: 0571-(略), 0571-(略)
通讯地址: (略) (略) 灵隐 (略) 8号公元大厦西北裙楼101室
邮编: (略)
对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571-(略)(浙江 (略) 办公室)
监督管理部门
浙江银保监监督电话:0571-(略)
财政部驻浙江省财政监察专 (略) 电话:0571-(略)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本公告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1月15日。
浙江 (略)
2024年11月1日
中国东方 (略) 浙江 (略)
2024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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