睢宁县公示地价体系建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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睢宁县公示地价体系建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睢宁县公示地价体系建立项目 JSZC-(略)-JSBD-C2024-001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09:1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JSBD-C2024-0014

项目名称:睢宁县公示地价体系建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地价体系建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际通知及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原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布的土地评估A级资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下载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2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4-11-12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五(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10)前。

2、2024年11月8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0月8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标达 (略)

联系电话:0516-(略)

地址: (略) 睢宁县睢城 (略) 15-4号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0e2f-4a1e-878c-8c916af9243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自然资 (略)

单位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张湛宇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标达 (略)

单位地址: (略) 睢宁县睢城 (略) 15-4号楼

联系人:杨钰

联系电话:051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钰

电话:0516-(略)

项目概况

睢宁县公示地价体系建立项目 JSZC-(略)-JSBD-C2024-0014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11-12 09:1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略)-JSBD-C2024-0014

项目名称:睢宁县公示地价体系建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略)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略)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地价体系建立,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具体服务期限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际通知及要求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供应商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上证明文件提供原件的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日期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各一份;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扫描件;或其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

3.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各一份;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由中国土地估价师与土地登记代理人协会(原中国土地估价师协会)公布的土地评估A级资信。(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下载

方式:本 (略) 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11-12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

五、开启

时间:2024-11-12 09:10 (北京时间)

地点:睢宁县开标室五(睢宁)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2日09:10)前。

2、2024年11月8日后仍可以下载磋商文件,2024年10月8日后下载的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 (略) 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标达 (略)

联系电话:0516-(略)

地址: (略) 睢宁县睢城 (略) 15-4号楼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http://**-0e2f-4a1e-878c-8c916af9243a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睢宁县自然资 (略)

单位地址:睢宁县商务中心六楼

联系人:张湛宇

联系电话:(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标达 (略)

单位地址: (略) 睢宁县睢城 (略) 15-4号楼

联系人:杨钰

联系电话:0516-(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钰

电话:0516-(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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