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 1.预计时间2024.10.24至2024.11.30,开工日期按项目要求进场,完工日期2024.11.30质量 1.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工程验收规范、 (略) 有关质量要求标准。 1.2.凡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分项工程,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其全部返工返修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并按劳务总造价的10%罚款。 2.3.由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的原因造成的后期所有增加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负责。安全文明施工 3.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劳务分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于进场施工前进行统一的施工安全培训,施工过程中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且劳务分包人必须向施工现场内施工员工发放工程需要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管理人员 2.1.按总承包单位要求配备项目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
1、劳务分包人必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有关规定给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雇主责任险。
2、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工伤保险人员,必须购买商业意外险(超过六十周岁必须购买雇主责任险),否则一律不准进场施工。如劳务分包人需要由项目部帮忙办理保险,保险费用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如发生工伤事故所产生的所 (略) 报销范围以内的及后期产生的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均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3、劳务分包人需提供所有进场工人劳动合同与身份证复印件,工人进场和退场均需上报经 (略) 上进场、退场申报。凡劳务公司人员,无施工员签字的工单考勤记录或无门禁电脑考勤记录,或没有按规定参与工伤保险的,出现工伤或拖欠工资情况的,工程承包人概不负责。且现场发生的所有安全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均由劳务分包人承担,与工程承包人无关。
4、从事登高作业人员必须有登高作业证,从事焊接作业人员必须有焊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