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人民医院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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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人民医院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
品目

政府采购货物

采购单位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2日 16: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预算金额 ¥5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昌时
项目联系电话 0551-*
采购单位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丰县公共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长丰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1-*

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0: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CCHZ*

项目名称: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

预算金额:514.*万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脉动真空灭菌器、清洗消毒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2日上午09:00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 (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本项目为超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若参与投标的企业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0551-*、*

附件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
品目

政府采购货物

采购单位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略) 域 安徽省 公告时间 2024年11月02日 16:00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4年11月02日至2024年11月22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电子交易系统
开标时间 2024年11月22日 10:00
开标地点 (略)
预算金额 ¥514.*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昌时
项目联系电话 0551-*
采购单位 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长丰县公共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长丰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1-*

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22日10:00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ACCHZ*

项目名称:长 (略) 门诊医疗设备第三包

预算金额:514.*万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过氧化氢低温等离子灭菌器、脉动真空灭菌器、清洗消毒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企业的,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达到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2)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02日上午09:00至2024年11月22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3.方式:

(1)投标人须登录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招标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2)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9:00-17:30,节假日休息)拨打技术支持热线(非项目咨询):0512-*。项目咨询请拨打电话:0551-*、*。

4.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上传)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2日10:00

2.提交(上传)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号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网站、安徽省 (略) 、安徽省公共资源 (略) 、 (略) 上发布。

3.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略) 络速度 (略) 防止在系 (略) 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 (略) 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云上开标大厅解密(咨询电话:0512-*),投标人无需前往开标现场。投标人应自行登录“ (略) 云上开标大厅”(http://**)完成解密文件等工作。

5.本项目为超过*元的货物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6.若参与投标的企业将采购项目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将采购项目中的一定比例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的,分包比例不得低于合同金额的40%(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地址: (略) 长丰县水 (略) (略) 交叉口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 (略)

地址:长丰县双墩 (略) (略) 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话: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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