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
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
浙江金穗 (略) 关于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3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浙江金穗 (略) 受平阳县怀溪镇龙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CG-*
项目名称: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 | 1 | *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3、发售方式:报名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元);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投标保证金”名称,以便核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阳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金穗 (略) 昆阳分公司
开户帐号:**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者授权书(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答 (略) 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 (略) 提起诉讼。
九、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 (略)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2、采购人:平阳县怀溪镇龙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平阳县怀溪镇
附件信息:
24.5 KB
浙江金穗 (略) 关于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
公告日期:2024年11月3日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浙江金穗 (略) 受平阳县怀溪镇龙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就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非政府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JSCG-*
项目名称: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 | 1 | * | 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 (略) (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法人。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2024年11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发售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3、发售方式:报名后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4、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五、开启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六、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银行转账、电汇(不接受以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万*仟元整(¥*元);汇入以下账户并确保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单位汇保证金时须注明“怀溪镇龙华村核心区景区改造提升项目投标保证金”名称,以便核查。)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平阳支行
开户名称:浙江金穗 (略) 昆阳分公司
开户帐号:**
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9点30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1、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1)介绍信或者授权书(自拟,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多证合一的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料不合格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答 (略) 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 (略) 提起诉讼。
九、联系方式:
1、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穗 (略)
联系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质疑受理人:郑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汇鑫大厦3幢1单元201
2、采购人:平阳县怀溪镇龙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平阳县怀溪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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