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智能按摩椅投放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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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智能按摩椅投放服务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共享智能按摩椅投放服务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共享智能按摩椅投放服务, (略) 一部4楼至15 (略) 域设置共享智能按摩椅,以满足患者所需。

注:以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共享设备等与智能按摩椅相关的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平台信息为准;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共享按摩椅代理授权相关资料。(若提供产品为供应商本身所有则无需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

1、招标 (略) (略) 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3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 (略) (略) 总务科(健康管理中心7楼720室)

联系人:樊工,联系电话:0913-#

报名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经资质审查合格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项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略) (略) 共享智能按摩椅投放服务

预算金额: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共享智能按摩椅投放服务, (略) 一部4楼至15 (略) 域设置共享智能按摩椅,以满足患者所需。

注:以上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的供应商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共享设备等与智能按摩椅相关的企业;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投标企业近三年内无违法查询结果,查询结果以“信用中国”平台信息为准;

5.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6.共享按摩椅代理授权相关资料。(若提供产品为供应商本身所有则无需提供)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

1、招标 (略) (略) 官网发布。

2、公告期限、报名地点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3个工作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现场报名: (略) (略) 总务科(健康管理中心7楼720室)

联系人:樊工,联系电话:0913-#

报名资质文件(复印件盖红章),经资质审查合格方可领取采购文件。

五、项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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