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分公司理化科研楼修缮一期项目
弱电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单位名称:河 (略) (略) 第四分公司
项目名称:理化科研楼修缮一期项目
招标编号:CLZB-#-#
联系人: 薛工
电 话: #
发标时间: 2024年 11月 4日
河 (略) (略)
2024年11月4日
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理化科研楼修缮一期项目
2.工程地点: (略) (略) (略) 29号
3.建设单位: (略) 理化技术研究所
4.施工单位:河 (略) (略)
5.建筑面积:修缮面积#.33(M2 )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公开 。
2、质量要求:
2.1、质量标准: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及#方提出的要求,货物、附属品及配件的质量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2016,并且不得低于国家及施工所在地地方政府关于该货物的相关强制性标准。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出现新的国家标准,则以更新后的标准为准,如#方对合同产品质量和技术要求有特殊规定时,必须同时满足相关要求:
《 (略) 交换机技术规范》GB/T #-2013
《信息技术设备(包括电气事务设备)的安全》#
《信息技术设备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
《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限值(设备的每相输入电流≤16A)》GB#.1-2012
《计算机通用规范》GB/T9813.1-2016
《音视频、信息技术和通信技术设备第1部分:安全要求》GB4943.1-2022
《音频、视频及类似电子设备 安全要求》GB8898。
2.2、质量验收不限于以上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适用于该物资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
2.3、#方需保证所供材料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材料到场后#方取样送检,试验费由#方负责,如检测不合格,所有责任和费用由#方承担。
3、品牌要求: 见附件具体要求
4、样品提供要求: 所需材料各提供1种
5、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7天通知中标单位 。
6、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1、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详见附件招标清单 。
2、厂家要求:见附件具体要求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运费、税率(13%)、装卸车费、免费提供现场安装服务。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方应按照#方要求退货或予 (略) 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方承担。
2、根据#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银行电汇 。
2、支付时间:##双方每个自然月最后一日对账;每次对账完成后,#方均应开具与对账金额一致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方收到发票后于次月30日前支付双方对账金额的80%,#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与建设单位办理完工程结算后(竣工结算办理完成日期暂定为2025年10月1日)一个月内支付至总价款的97% ;其余3%为质保金,质保期为#方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年,质保期满无息付清。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 (略) 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 (略) 供方名录)。
第七条: 投标须知
1、 (略) 址: (略) (http://**)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 (略) 完成注册(自行注册)并录入河 (略) 《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八条: 时间要求
1、供应商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 11 月 6日 16 时 00 分
2、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7日 11 时 00 分。
3、开标时间: 2024年 11月 7 日 13时 00 分。
第九条: 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河 (略) (略) 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 (略) 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 (略) 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到招 (略) 起诉。